各招委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按照省、州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招生委员会会议研究,现将我县今年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从报名资格、专项计划、照顾分审核及考务工作均严格按教育部考试中心及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中(中专)招生及八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今年我县高中(中专)招生考试工作,从报名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均严格按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规定执行。
2.维西一中高中部计划招生300人,招生对象为维西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根据成绩排序,前100名录取到尖子班,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等的情况,则按小分成绩录取,小分相等情况下,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由于办学初期学校办学条件有限,招生计划少,不接收转学生和借读生。
3.八、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严格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4.继续执行招委巡视制度和各中学交叉监考制度,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社会信誉。
5.考点设置:八、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接卷工作由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完成。具体保密保管工作由县保密办、县招办和县公安局负责,保管工作做到俩人以上同时在场,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试卷安全。
6.三所中学要认真做好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按时发放中职学校录取通知书,并及时通知考生补报志愿。补报志愿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考生填报志愿和补报志愿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中职招生政策宣传,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提高中职招生升学率和报到率。
三、初中招生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为了给全县各族适龄少年创造均等接受教育的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持续均衡发展,减少城乡差别,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缓解升学压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明晰的小学升入初中招生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我县2021年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一)州藏文中学计划招50名,录取时根据学生志愿实行学校录取、招办监督的原则
1.志愿报考州藏文中学的学生在报名登记表上表明志愿。
2.若报名数不超过招生人数则按学生志愿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按州藏文中学制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二)维西县民族中学(维西一中民族班)招生办法
为加快我县民族中学发展,2021年维西一中民族班计划招生200人,根据户籍所在乡镇六年级学生数按比例下达招生指标,录取时依据学生志愿按定向招生原则进行,保和镇分为两个片区录取,保和镇一片区招生范围为户口在保和镇的白鹤山、十字街、南路社区下辖23个居民小组,保和镇农村村民委员会下辖13个村民小组以及大水沟、大坝子、本村、老好村村民小组户籍学生,其余保和镇户籍学生划归保和镇二片区录取。录取过程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不能低于80%,若总分并列,则按语文、数学、综合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三)一中(普通班)、二中、三中招生录取办法
1.一中(普通班)计划招生250、二中600、三中850。
2.报考一中(普通班)、二中、三中的学生无需填报志愿,在州藏文中学、维西县民族中学(维西一中民族班)录取结束后,在县人大、县政协、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成绩分组由学校抽签方式确定学生。
3.县招办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四、小学及幼儿园招生
根据我县行政区域和小学布局情况,小学及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相结合办法进行。
1.2021年县民族小学计划招生少数民族全寄宿制四年级学生80名,招生对象为高半山区品学兼优的农村户口少数民族学生,不得招收双职工子女及外籍生和保一保二小四年级学生。双农少数民族生比例不得低于80%,傈僳族学生不得低于60%。一年级计划招生135人,均为走读生。招生范围为永春村赖石坎、白帕、南嘎拉、白帕塘、则那上、中、下村民小组适龄儿童。赖石坎、南嘎拉、白帕塘学生也可选择到保二小全寄宿就读。中途转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一律安排到县民族小学就读,不安排住宿,城区小学之间一律不得转学。
2.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计划招生180人,招生范围为:户口在保和镇的白鹤山、十字街、南路社区下辖23个居民小组,保和镇农村村民委员会下辖13个村民小组以及大水沟、大坝子、本村、老好村村民小组适龄儿童;县直单位职工(在职在编)子女,(企业职工子女报名时必须出具父或母在企业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金依据);户籍在豪猪箐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走读或寄宿,走读选择保一小或民小,寄宿选择保二小。民族小学、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招生范围外的保和镇户口及康恩家园和水电移民适龄儿童均属于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招生范围。保二小计划招生180人,如报名数超过招生数则根据报名情况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一个行政村学生到民族小学全寄宿就读。其他乡镇学校按学生户口和就近入学相结合办法进行招生。
3.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均可选择到保一小或民小报名,学校不安排住宿。若报名数超过保一小或民小剩余招生数,根据学生报名数和保和镇一小、民小剩余招生数,在教育局、县人大、县政协及学生家长代表监督下进行抽签,依据抽签结果安排学生到保和镇一小或民小就读。在招生过程中,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将对报名和抽签结果进行公示。
4.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5.县幼儿园计划招生200人,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以上(2018年 8月31日以前出生)至四周岁(2017年9月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招生范围为户口在保和镇的白鹤山、十字街、南路社区下辖23个居民小组,保和镇农村村民委员会下辖13个村民小组以及大水沟、大坝子、本村、老好村、则那上中下、白帕、白帕塘、南嘎拉、赖石坎、县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在保和镇一片区(白鹤山社区、十字街社区、南路社区、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大水沟、大坝子、本村、老好村村民小组)适龄幼儿。招生范围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用抽签办法安排,若招生计划剩余,面向县直单位职工(在职在编)子女,企业职工子女(报名时必须出具父或母在企业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金依据),根据幼儿报名数和幼儿园剩余招生数,在教育局、县人大、县政协、公证机关及幼儿家长代表监督下进行抽签安排。在招生过程中,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将对报名和抽签结果进行公示。
6.古宗弯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桥头大村上下组、兰永村、移民安置点适龄幼儿,不安排其他幼儿入园。
7.县民族小学附属幼儿园大班计划招生60人。招生对象为:锅底塘、华争迪两村民小组5至6周岁幼儿(寄宿制);永春村未入园5至6周岁幼儿。剩余计划面向全县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招生,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在教育局、县人大、县政协、学生家长代表监督下进行抽签安排。
8.各乡镇中心完小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乡镇实际,确定招生范围及对象,开展学前教育,开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提高幼儿入园率。
五、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县、乡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各中学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由乡镇政府领导担任组长,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组成乡镇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所属乡校招生工作。各中小学要对本校区招生范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逐一核查,做到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部合理安排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具体招生业务工作在县招委指导下进行。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关于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两免一补”、“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等惠民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动员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入学,使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9%以上;同时积极推进村办学前教育工作。
3.招生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政策性强、时间紧。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掌握政策,熟悉业务,进一步巩固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和招生秩序,完善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服务承诺制”优化招生考试服务。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招考”的要求,从严治招、从严治考,搞好各项招生考试工作。若发现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招生考试环境。
招生考试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乡镇、各学校要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云南招生》、云南招考频道等现代技术手段将招生考试的政策、信息传播给社会,传播给家长,要帮助每位考生全面、准确地了解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和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招生“阳光工程”。各中小学必须召开学生家长会,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和我县2021年初中招生实施办法,使之做到家喻户晓。把以“考生为本”作为做好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的社会氛围。不断优化服务,取信于民,提高招生工作的诚信度、国家考试公信度,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维西县招生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 六年级学生数 | 州藏文中学 | 县民族中学 | 县第一中学 | 县第二中学 | 县第三中学 | 合计 |
保和镇1片区 | 99 | 11 | |||||
保和镇2片区 | 216 | 23 | |||||
永春 | 197 | 21 | |||||
攀天阁 | 182 | 19 | |||||
白济汛 | 410 | 42 | |||||
康普 | 144 | 15 | |||||
叶枝 | 129 | 14 | |||||
巴迪 | 79 | 8 | |||||
塔城 | 137 | 14 | |||||
中路 | 140 | 15 | |||||
维登 | 175 | 18 | |||||
抽签数 | 250 | 600 | 850 | 1700 | |||
合计 | 1928 |
注:六年级学生总数为1928人,其中维西户籍 1908 人,外地户籍 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