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保督察组对迪庆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11月8日向迪庆州州委州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迪庆州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逐条细分,制定整改总体方案,提出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做好我县落实整改工作。现将《迪庆州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中涉及我县的具体问题内容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维西县饮用水源周边存在的牲畜放养和种植等农业生产活动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县水务局:划定维西县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确纸厂河、头道河、拉多阁水库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并在周边设置界桩、警示牌、宣传牌等;县农科局: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及径流区存在牲畜放养和农田种植的问题的整改,退出一切牲畜放养活动,对违法违规耕种的农田实施退耕还林;进一步加大对水源地周边居民保护饮用水源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编制完成了维西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并经州人民政府批复。(迪政复〔2018〕31号)。将梨地坪水库、二道河调出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将纸厂河、拉多阁水库纳入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2018年5月,共制作了11块饮用水源地警示牌及宣传牌分别安装到各饮用水源地显眼位置。2018年7月加装了头道河、纸厂河的界桩、警示牌6块,并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围栏保护。二是按照《维西县畜禽养殖禁养区 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对维西县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1个、历史遗迹保护区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个、21家养殖场进行实地指导、督促、核实,在维西县禁养区划定工作中未发现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破坏环境情况。划定禁养区20块,总面积746.933平方公里。完成维西县养殖禁养区划定图斑20个,其中水源地小斑图15个,保护区小斑图1个,风景名胜区小斑图1个,历史遗迹保护区图斑3个。完成维西县养殖禁养区划定宣传标志牌20块,其中水源地宣传标志牌15块,风景名胜区宣传标志牌1块,文物历史遗迹的核心区3块,保护区1块。完成工作简报6期。完成维西县养殖禁养区划定示意图2张。发放《维西县禁养区划定工作宣传手册》200份。三是完成头道河6.45亩农用地退耕还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