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整合〔2020〕17号
保和镇人民政府:
根据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同意2020 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增量资金拟实施项目
的批复》(维贫开复〔2020〕5号)的批复意见,现将我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池中的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迪财整合〔2020〕3号)分配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此款列入2020年度“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经济科目列入“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望你单位收文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县财政局国库股拨款。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213号)、《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办发〔2020〕4号)、《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维贫开发〔2019〕29号)相关文件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要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资金下达后,按照项目“六定”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程序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相关资料,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保证项目月支出进度及质量,并做好项目公示公告,提高群众对项目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确保项目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附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绩效目标表
维西县财政局 维西县扶贫办
2020年6月3日
附件: 维西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绩效目标表——按项目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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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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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和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详细填列工程量化指标) |
补助标准(有补助标准的填列,没有不填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情况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起止时间不能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
绩效目标(有量化的核心指标) |
项目实施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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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金融资金投入 |
社会资金投入 |
农户自筹 |
贫困村 |
贫困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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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金额(万元) |
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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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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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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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 |
898 |
3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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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 |
保和镇保和村 |
1 |
50万元/个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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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 |
51 |
175 |
2020.3-2020.12 |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该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
保和镇人民政府 |
县委组织部 |
组织部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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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 |
保和镇罗马村 |
1 |
50万元/个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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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50 |
296 |
1054 |
2020.3-2020.12 |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该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
保和镇人民政府 |
县委组织部 |
组织部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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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 |
保和镇拉河柱村 |
1 |
50万元/个 |
50 |
|
|
|
1 |
50 |
551 |
2292 |
2020.3-2020.12 |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该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
保和镇人民政府 |
县委组织部 |
组织部集体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