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审计局于2020年3月3日至5月28日对我办开展了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县扶贫办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维审报〔2020〕10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主任胡志远召集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相关股室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我单位整改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对部分财政预算指标的报批不够科学及精细化,致使预算指标执行得不到收支平衡的有效控制管理。
建议已采纳。今后,我单位在编制预算指标时尽量做到精细化。
(二)未按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结算款项。
建议已采纳。今后,我单位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2019年度工作加班餐餐费支出比较频繁。
建议已采纳。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压减费用支出力度,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四)溜索改桥基建项目竣工并已通过专项审计,但未作竣工决算及相关账套合并核算处理。
建议已采纳。我单位在2020年已将溜索改桥基建项目作竣工决算处理并将溜索改桥基建账套、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账套并入维西县扶贫办账套。
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一)违规举借债务29494412.95元的问题
整改执行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办已将违规举借债务29494412.95元,通过项目资金置换方式,将举债资金归还原渠道。
(二)历年扶贫资金利息收入248135.77元长期闲置,未整合统筹使用。
整改执行情况:经我办班子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审计出结余帮扶资金24.8万元的使用方案》方案。方案明确结余的24.8万元拟用于白济汛乡2019年沪滇帮扶项目前期项目管理费用。于2020年5月28日将《关于盘活使用帮扶资金结余利息的请示》(维贫开办发〔2020〕23号)提请人民政府,给予研究。
(三)部分已拨付项目资金及预付工程款长期挂账,未及时办理报账结算。
整改执行情况:根据审计反馈的《未报账结算明细表》,我办对25项结余明细进行梳理,对结余无法再继续实施使用的125.8671万元上交沪滇扶贫协作迪庆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盘活使用,其中:2010年上海项目康普整村推进(产业开发)139.4668万元,已上交69.4668万元,剩余70万元预付康普乡人民政府;2012年项目康普整村推进339.457926万元,已上交20万元,剩余319.457926万元预付康普乡人民政府;2013年上海项目康普整村推进78万元,已上交20万元,剩余58万元预付康普乡人民政府;2015年塔城镇、叶枝镇上海项目16.4003万元,已上交16.4003万元,未剩余。其余项目资金1924.921962万元预付项目乡镇及施工单位正在报账中,还未完成报账,我办将对有预付款余额的项目乡镇及施工单位要求限期完成报账及工程结算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规范管理执行部门财政预算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