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西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维西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巩固振兴组〔2024〕3号),按照《云南省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云财农〔2024〕35号)规范性指导文件,综合考虑资金支出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现需收回部分项目资金、第六批项目资金分配和计提的项目管理费分配如下:
一、需收回的项目资金。
(一)考虑到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需要收回的项目资金:维西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奖补(农业农村局)200万元。
(二)按照资金支出方向来看,需收回的项目资金:康普乡普乐村集体经济羊肚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康普乡人民政府)50万元。
(三)由于调整项目实施单位,需收回的项目资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后续扶持(发展和改革局)207万元。
共计收回项目资金457万元。
二、第六批7093790.52元拟分配项目资金。
(一)分配保和镇人民政府1419494.35元,其中:保和镇拉河柱村麻迪组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19494.35元,维西县保和镇拉河柱村老鸦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80万元。
(二)分配维登乡人民政府425万元-维登乡妥洛村那米搬迁点产业帮扶建设项目。
(三)分配永春乡人民政府135万元-维西县永春乡庆福村河东组基础设施修复建设项目。
(四)分配白济汛乡人民政府74296.17元-白济汛乡共恩村卡朵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第一批项目管理费500万元分配部门。
本年度项目管理费按照各单位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情况,实行考核下达制,上半年资金支出进度低于50%的项目单位,全面减半下达,后续下达情况由月度资金支出序时进度决定,拟分配:县交通运输局20万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95698.16元,县农业农村局1360301.84元,县国有林场9万元,县委组织部20万元,塔城镇27万元,县水务局10万元,叶枝镇27万元,巴迪乡12万元(减半下达),康普乡27万元(减半下达),保和镇31万元(减半下达),攀天阁乡27万元(减半下达),白济汛乡25万元(减半下达),维登乡27万元(减半下达),中路乡31.4万元(减半下达),永春乡5万元(综合扣减),县林业和草原局104005.98元(减半下达),县民族宗教事务局55994.02元(减半下达)。后续未达标的部门资金扣减量,将安排至资金支出理想的部门。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
监督电话:12317、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87-8628123
通讯地址:迪庆州维西县保和镇诚信路2号
电子邮箱:1324109280@qq.com
公示单位盖章:中共维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