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全镇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
一、主要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两缩小、两确保”和“一围绕三推进”目标任务,不断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围绕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要牢牢把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坚持守底线、保基本、促增收,抓重点、重协作、促振兴,做到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
工作目标: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零辍学、其他家庭学生常态化清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应保尽保”,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覆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新增危房动态清零;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和供水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工作措施:
一是教育保障方面,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做到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零辍学、其他家庭学生常态化清零,要防止脱贫户学生复学后新的辍学问题发生。对辍学的学生,按照“双线四级六长三包一挂钩”工作机制落实好劝返工作。全面落实十五年免费教育,高原农牧民生活补助。对就读大中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二是住房保障方面,要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对因灾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新增危房,分类及时解决新增住房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动态清零。
三是医疗保障方面,继续实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持续跟踪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和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应保尽保”,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覆盖,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县域内医疗机构针对农村所有36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做实一人”。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的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持续做实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和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
四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方面,要切实解决受气候变化和供水工程管护不到位影响供水缺乏保障的情况。建设上,要强化全程质量管控,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确保质量过硬。管护上,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加强日常巡检和设备维修,确保工程持续发挥作用。
(二)常态化开展防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切实做到精准监测、精准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坚决不让任何一个人返贫。
工作措施:
一是监测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通过网格员排查与基层干部排查、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方式,既看收入、又看支出,还要关注现实存在的一些潜在风险隐患,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从发现风险线索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特别要对受新冠病毒感染影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重点核实核查。二是帮扶环节,做到精准施策、应扶尽扶。监测对象中,对存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单一风险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对风险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帮助勤劳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现行社保体系;三是退出环节,做到实事求是、稳定消除风险。对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且持续稳定不少于半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经过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批准公告等环节,规范退出。四是及时受理、办理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充分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作用,对群众提出的申请、救助、服务事项进行及时受理、办理,做到及时响应、及时解决,并作为农户申报、乡村干部日常排查信息线索的重要参考。
(三)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工作目标: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022年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持续增长;努力消除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的群体。
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维西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维西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工作实施方案》《维西县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四项收入”,统筹抓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政策补贴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县脱贫人口收入稳步提升,生产经营性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工资性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财产性收入和政策性收入保持现有的水平。
二是针对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的农户和收入不增反降的农户,全面摸清、摸准家庭生产资源、发展现状、产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新的产业发展意愿等,进一步核实、校准务工返乡人员在外务工信息,包括务工地点、务工时间、务工收入、节后务工意愿等,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帮扶措施,确保早计划、早安排,帮扶措施有针对性。
三是按常规统计口径和统计周期,实事求是,每季度客观真实全覆盖采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3年度收入信息,做好户、村每季度收入信息纸质台账,经复核后在规定时限内将每季度收入数据录入系统;
(四)扎实做好就业培训帮扶和劳动力转移
工作目标:持续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争年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5.14万人次以上,3月底完成目标的90%以上、4月底全部完成;就业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以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数量稳中有增;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脱贫劳动力实作培训,脱贫劳动力培训后就业率达 90%以上;过渡期脱贫人口“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达90%以上,完成职业教育后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
工作措施:
一是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劳务协作机制,依托“四级联动”劳务输出机构,组织脱贫家庭劳动力向上海、广东等省外及滇中省内发达地区的用工企业输出,进一步扩大省外就业规模,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二是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坚持以培训促就业为目标,把群众意愿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帮扶行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我县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同时,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招聘会,积极向用工企业推荐培训合格学员,确保培训项目和务工需求的精准对接,提高培训以后的务工就业率,努力实现脱贫劳动力培训后就业率达 90%以上的目标。三是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开发乡村公益岗位扩大就业,助力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及时兑现跨省劳务补贴及一次性交通补贴,加强与县内外劳务输入地的协作对接,加强组织推动,做细做实后续管理服务,多措并举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中有增。四是坚持“两后生”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指导职业(技工)院校、就业培训机构与“两后生”建立结对帮扶机制。鼓励支持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和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两后生”,优先引导其就读技工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对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的,要积极发动培训机构做好对接,结合“两后生”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对暂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意愿的,要定期沟通联系,做好思想帮扶,及时跟进服务。要加强职业指导,注重培训成果转化,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帮助“两后生”实现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技能致富。
(五)强化产业帮扶及联农带农机制
工作目标:按照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不低于60%、52%的比例投入产业;完善产业帮扶联农带农机制,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发展产业;加强致富带头人培养,每个村要培养3-5个致富带头人;持续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5万元以上的村要达到100%,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要达到30%;小额信贷做到“应贷尽贷”“应展尽展”,新增小额信贷贷款规模超过500笔,扩大“富民贷”试点覆盖范围。
工作措施:
一是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中央衔接资金产业占比不低于60%,省级衔接资金产业占比不低于52%的要求,合理分配下达资金,进行分配使用。
二是发挥产业增收带动作用。按照《维西县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依托科技特派团、专家工作站等支持,做大做强生猪、中药材“一县一业”等主导产业,做特做优冰葡萄、糯山药、小杂粮、木本油料、食用菌、维西百花蜜等特色产业;要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脱贫人口从事餐饮、采摘、土特产等旅游相关经营活动,增加经营性收入;要不断完善产业帮扶联农带农机制,持续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发展产业;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盘活闲置资产、自主经营、合作经营、村村合作、村企合作等方式和途径,带动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要积极培养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致富带头人,鼓励支持他们带领脱贫人口致富。
三是充分发挥金融帮扶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动员,继续用好小额信贷和富民贷等金融扶持政策,小额信贷做到“应贷尽贷”。
(六)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工作目标: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较为完善。实现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清零,消除“零就业”家庭。
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权益保障和社会融入等工作措施,着力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促进安置区加快融入新型城镇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可持续。
二是持续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深入开展就业产业帮扶专项行动,推动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率90%以上,确保有劳动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1人以上稳定就业。
(七)规范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
工作目标:编制好2023年度的统筹整合方案,确保财政衔接资金第一至第三季度支出进度分别达到 25%、50%、75%,并于11月实现资金支出达100%;组织实施好2023年东西部协作项目;积极对接昆明市西山区、高新区、曲靖市,积极争取帮扶项目;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拓展资产增值空间。
工作措施:
一是完成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及涉农整合方案编制工作,规范使用和管理我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2月28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及第一批项目的方案评审工作,在4月30日实现项目开工率达60%,在6月30日项目开工率达90%以上,确保入库项目落实落地、见到实效,切实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二是紧紧围绕国家和省《东西部协作成效评价办法》要求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任务,从组织领导、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乡村振兴和创新工作7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统筹扎实有序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组织实施好2023年东西部协作计划外项目,于5月30日前全部开工。
三是对2021年形成的资产,在全面完成登记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制定的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做好后续运营管护工作,持续发挥资产效益。同时,按照《维西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维西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对2022年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登记,并将资产移交给涉及村(社区)管理运行。
(八)强化中央单位定点、驻村、社会力量帮扶
工作目标:扎实抓好中央单位定点、驻村、社会力量帮扶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措施:
一是保持帮扶力度不减,不断拓展帮扶领域,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单位帮扶作用;同时,要确保省、州、县定点帮扶单位帮扶力度只增不减,持续发挥定点帮扶单位帮扶作用;
二是要严密组织好驻村工作队员轮换调整工作,对新调整队员要加强培训,坚持每月开展“驻村工作大讲堂”,向驻村工作队员发放政策“口袋书”,帮助驻村工作队员尽快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更好发挥坚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九)加强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
工作目标: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乡村秩序稳定、治理有效、民风淳朴。持续抓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年行动和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县级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
一是创新平台载体抓手。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深化“民管委”作用发挥,继续推广“四美”积分、“一角钱”工程、人居环境“8字要求”等经验做法,打造一批乡村治理的示范点,推动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
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按照《维西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行业部门对各项重点任务逐一制定专项推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状况、历史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等不同情况,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于3月15日前完成乡村建设项目库编制工作。同时,根据《维西县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各具特色,集中打造、连片成线,梯次推进、动态提升”的原则,持续抓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3个美丽村庄建设工作。
三是抓好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充分运用数据信息成果,系统梳理乡村建设基础现状,按照“示范一批、提升一批、巩固一批”方式,分层分类推进乡村建设示范创建。
四是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年行动,年内完成县级下达我镇的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取得新成效。
五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整顿、完善、巩固、提高”总体思路,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对排查发现需要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的农户及时上报县级实施改厕。
(十)加强典型案例总结和提炼
工作目标: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立足工作实际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创新性,可复制、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
工作措施: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以脱贫人口增收为主线,从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促增收、产业就业帮扶促增收、人居环境提升、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等方面,充分挖掘身边的典型,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全面反映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成效。各村(社区)每个月要上报一篇典型案例。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镇级各站所要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抓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精心谋划有效衔接的方法路径和重点举措,持续抓紧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二)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成果。镇级各站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要求上来,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传承脱贫攻坚精神,始终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机制更趋完善、监测预警更加有效、政策保障更加有力、帮扶合力更加凝聚、脱贫成果更加牢固。
(三)强化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按照《2023年重点工作督导方案》,坚持“一切工作靠落实”和“一切工作落实到基层”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通过督促检查推动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进我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并纳入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排名。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并于每月22日前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典型案例报镇乡村振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