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关于实施2023年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及跨省务工劳务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维巩固振兴办〔2023〕10号)文件精神, 省外务工满三个月及以上人员符合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有组织输出的普通劳动力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或跨省务工劳务补助。1. 一次性交通补贴。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到省外务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3个月及以上,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限申领一次(同等情况下,上海务工或其他省外连续务工满三年的务工人员优先享受该政策)。2. 跨省务工劳务补助。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有组织输出的普通劳动力到省外务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3个月及以上,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跨省务工劳务补助,每人每年限申领一次。两项资金务工人员只能申领其中一项,一次性交通补贴及跨省务工劳务补助受理截止时间以项目资金实施完为止。经审核余志坚等5名务工人员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李丽芬216等名务工人员符合享受跨省务工劳务补助。
现将2023年第二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及跨省务工劳务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如对享受补贴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9月17日前)向维西县人社局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反映,在公示期间内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2023年第二批一次性交通补贴及跨省务工劳务补助。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起,2023年9月17日止。
监督电话:0887-8628017。
附件:维西县2023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及跨省务工劳务补助名单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