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大理弘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维西保和镇顺城南路连锁一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能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对补贴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12月7日17时前)向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监督电话:0887-8627499
联系人:赵秋霞 和丽芳
附 件:2023年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单位名单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