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扩大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对象及优化补助申报操作办法工作的通知》(维农办〔2024〕19号)文件精神,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到州外省内务工、省外务工满三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到州外省内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到省外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限申领一次。一次性交通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以项目资金实施完毕为止。经审核余顺才等55名务工人员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
现将2024年第九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如对享受补贴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1月25日前)向维西县人社局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反映,在公示期间内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2024年第九批一次性交通补贴。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起,2024年11月25日止。
监督电话:0887-8628017。
附件:2024年第九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单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