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5〕3号)文件精神,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领对象和条件
在迪庆州范围内,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二)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三)按规定取得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 t p: //zs cx. os t a. or g. cn/)可查询验证。
三、补贴标准
(一)根据个人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级给予适当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全省范围内统一。
(二)补贴标准按照五级(初级)1000元、四级(中级)1500元、三级(高级)2000元发放。
(三)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技能提升补贴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25年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人员,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即2025年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人员,1人最多可享受3次技能提升补贴;一年内同时取得非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人员,按其取得非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1人最多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其最多可享受2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其中一种进行申领,逾期不予受理。
(一)方式一:线上申领
通过“云南人社12333”APP进行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
(二)方式二:线下申领
申请人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
线下申领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需开通银行功能,可以正常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