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文件精神,省外务工、州外省内务工满三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到省外务工或到州外省内务工并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省外务工人员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州外省内人员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限申领一次。一次性交通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以项目资金实施完为止。经审核余忠华等210名务工人员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
现将2025年第五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如对享受补贴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7月31日前)向维西县人社局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反映,在公示期间内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2025年第五批一次性交通补贴。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
监督电话:0887-8628017。
附件:2025年第五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单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