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维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级别为正科级。下设局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维西县职改办、维西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养老、工伤保险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劳动关系信访与调解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股(行政审批股)、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9个行政股室;设维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维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维西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维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维西县人才服务中心5个二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49人,其中男18人,女31人。
维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下设1各党支部,共有39名共产党员,占全局干部职工的79.6%,其中,男14人,女25人,少数民族32人。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及贯彻执行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政府部门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人才培养规划,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人才市场管理,研究提出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库,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和解决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研究制定全县人才开发中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咨询电话:12333
1、人社局办公室:0887-8627748
2、工资股:0887-8628409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维西县职改办、维西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0887-8628382
4、职业能力建设股(养老、工伤保险股):0887-8627771
5、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0887-8628879
6、 劳动关系信访与调解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股(行政审批股)、维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887-8630778
7、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0887-8628017
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0887-8628582
9、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87-8626772
10、劳动就业服务局:0887-862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