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关于做好维西县2024年上海市对口项目编制工作的通知》(维协组办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满三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到省外务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3个月及以上,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限申领一次。一次性交通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以项目资金实施完毕为止。经审核王学成等464名务工人员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
现将2024年第二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对享受补贴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7月19日前)向维西县人社局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反映,在公示期间内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2024年第二批一次性交通补贴。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起,2024年7月19日止。
监督电话:0887-8628017。
附件:维西县2024年第二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单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