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大众创业,扶持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解决创业者资金困难问题,现将2025年创业贷款办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脱贫劳动力;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贷款前年龄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
(二)申请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在县域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申请人及配偶只允许其中一个申请,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另一方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得申报创业担保贷款。
(五)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六)获得过“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增加了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
三、贷款类型
创业担保贷款有“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两种类型。
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36个月偿还本金70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
四、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五、材料清单
符合创业贷款条件、且在我县创业的人员,可向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贷免扶补”:
1.创业计划书(就业局提供模板);
2.申请书 ;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4.贷款人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毕业证、 退伍证复印件;
5.贷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6.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7.担保人收入证明、承诺书;
8.贷款人和创业项目(基地)彩色复印件
9.承诺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创业计划书(就业局提供模板);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3.贷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页;若户主为贷款人,则需要2页)、就业创业证、毕业证,退伍证;
4.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或村委会证明;
5.贷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6.贷款人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7.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页;若户主为担保人,则需要2页)
8.担保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9.担保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或村委会证明
10.担保人收入证明、承诺书
11.若经营实体为合作社或公司则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公章
12.贷款人和创业项目(基地)彩色复印件
13.房产证明1份(村委会出具或者房产证)。
六、经办流程
1.审核贷款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2.承办单位协同指导贷款申请人准备所需材料,初审盖章后报送到银行(线上注册申报同步进行);线上注册申报的两个渠道:网址:https://credit.yn.gov.cn;
手机微信公众号:
3.银行联合承办部门构进行借款人资格审核,担保审查(线上审核同步进行);
4.承办部门盖章后将材料反馈到放款银行;
5.银行通知贷款申请人签字,申请人签字至贷款发放。(银行工作人员最终核实线上申报审批程序已完成,未完成的暂不能放贷)。
七、承办银行
“贷免扶补”:迪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西支行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西县顺城北路支行
八、承办单位及联系电话
1.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张老师 0887-8629210
2.市场监管局: 王老师 0887-8629096
3.妇联: 钱老师 0887-8626455
4.团委: 龙老师 0887-8626814
5.工商联: 李老师 0887-8627013
6.教育体育局: 林老师 0887-8626802
7.工会 : 和老师 0887-308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