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718530740/202501039
文  号
来 源
县人社局
公开日期
2025-06-17
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申报认定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7 11:23     浏览次数:233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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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全省稳就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应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严峻形势,为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岗位实践锻炼机会,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决定近期集中开展一批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基地的认定、清退

(一)见习基地的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长期接收见习人员进行就业见习的积极性。

3.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够提供10个以上的有一定技能的见习岗位,有利于提高见习人员就业能力。 

4.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5.能够为参加见习的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申报见习基地需要报送的主要材料

1.提交《维西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包括对见习人员的管理、生活补助发放、见习情况考核及鉴定等)。

5.单位简介(见习基地认定条件中的事项,如报送的主要材料中不包含,在单位简介内容中进行体现)。

(三)见习基地的清退条件

1.超过一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

2.经人社部门考评,认为不再适合开展见习业务的单位。

以上情况,一经核实认定,制发清退通知,并进行公示。

二、见习对象和期限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三、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按规定给予省级就业见习补贴1500元/人·月,州级财政资金补贴500元/人·月,每月共计补贴2000元/人。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

四、集中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县级企事业单位集中申报时限至2025年7月30日,相关材料报至维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黄丽,0887-8629210

附件:维西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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