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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625F/202000015
文  号
来 源
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0-12-08
【信息公开】维西县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2-08 17:41     浏览次数: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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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2020年1月24日,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教育系统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指挥体系,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云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基本原则

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要坚持“依法依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的原则,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强化风险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维西县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在省教育厅和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县学校(幼儿园)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确定24小时值班电话(8626802)处置中小学、幼儿园疫情信息,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二)各学校要成立由校(园)长担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职责建立相关工作组,做到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每天17:00前向县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当天有关情况(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联系电话:8626802)。如有疫情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上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上报单位将纸质材料在填报人签字、校(园)长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教育体育局。信息报告自2020年2月2日起执行,直至疫情解除。

(三)按照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四)出现重大疫情,教育体育局各组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1.综合协调组

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乐昭组长牵头,办公室、党办、安全办、教育股及体卫艺专干协助。负责州教育体育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各学校、幼儿园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联系人及电话:陈李祥13988722467)

2.学校排查组

由县教育体育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熊建香副组长牵头,教育股、安全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对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9日以来,在维西县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维西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对1月19日后归家的学生,要求自行居家观察14日;对在外地的学生,要求家长向学校报告学生情况和行程动向,回家后居家观察14日。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赵永明13988707260)

3.疫情防控组

由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专干屠绍华牵头,教育股、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屠绍华13038600397)。

4.后勤保障组

由县教育体育局计财办主任毛文春牵头,办公室、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毛文春  13988777452)

5.外事联络组

由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陈李祥牵头,人事股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联系人及电话:陈李祥13988722467)

6.宣传报道组

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段茂勋牵头,办公室、安全办、党办协助。负责按省、州、县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联系人及电话:李习刚13988753469)。

三、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于2020年1月31日前做好辖区、校内摸排工作,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工作重点及落实管控任务。

2.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未通过上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同意即开学,取消所有返校活动。

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要求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4.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5.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全县学校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鼓励和支持学校老师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教育资源向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支持,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6.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进行自我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7.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相关股室、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8.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亲自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9.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各学校要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强化入校(园)检查工作。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股室组织好分层次开学工作,做好学校开学前准备指导等工作,开学时间提前向社会公示。各学校开学前要向县教育体育局报备,同意后方可开学。同时要积极协调医院等部门,做好学生、家长、教职工入校(园)时的体温检测(不可漏检),对体温异常的做好登记并隔离观察或就近送医确诊。开学时,学校不得举行聚集性年级会、家长会等会议活动。学生入学后,家长立即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园)逗留。

2.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要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强化监管、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3.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4.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维西县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6.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进行校园全面消毒,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7.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8.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四、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医院、疾控中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联系电话(传真):0887-8626802,联系人:赵永明:13988707260,屠绍华13038600397。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医院或疾控中心指导学校医务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医务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五、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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