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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92371D/202100201
文  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1-10-22
维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指挥部关于印发《维西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09:37     浏览次数: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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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要求,县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维西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维西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维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指挥部

(县卫健局代章)

2021年10月21日

 

维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印发




附件:

维西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我县已提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第一、二、三阶段目标任务。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冠病毒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和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维西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第二剂与第三剂间隔满6个月符合接种)实施加强免疫接种。上次接种时间可自行在手机微信“云南健康码”中“新冠疫苗接种结果查询”查看是否达到接种时间及符合接种条件。

(一)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范围参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迪庆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具体包括:

1.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

2.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

3.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4.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5.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6.医疗卫生人员;

7.政府机关、公安(含戍边民兵)、武警、消防、社区

工作者;

8.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

9.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

(二)结合我县实际,将我县所有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全部18岁以上人群纳入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

(三)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二、疫苗的选择和安排

根据我县前期接种实际,当前我县可用于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

现阶段加强免疫接种在完成接种6个月后实施,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的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问题,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全县各接种单位要向有接种意愿但接种的两剂疫苗均不是上述两个厂家疫苗的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一)接种点:维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维西县保和镇卫生院。各乡镇接种点按照县指挥部要求相继开展接种工作,具体接种时间以指挥部通知为准。

(二)接种时间:从2021年10月16日起全面开展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免疫接种(第三剂)工作,接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时。保和镇卫生院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接种疫苗;维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接种疫苗。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方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级方案要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找人、卫健部门接种”等好的做法,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5日印发的《维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指挥部关于开展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免疫接种(第三剂)的通知》(维疫处指发〔2021〕6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周密组织实施。

(二)保证工作连续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准摸排接种对象的分布情况,强化接种工作的各项保障,科学合理设置接种点,提前做好接种工作安排,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做到“人苗匹配”,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三)保障措施。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疫苗供应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与州指挥部做好供需对接,指导全县各接种点定期报送疫苗需求,做好疫苗分发转运。

(四)拓展服务形式。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导全县各接种单位拓展多种接种服务,在现有接种单位的基础上,结合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村偏远地区人群特点,进一步优化接种单位设置,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布多、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合理安排种单位布局,方便群众就近就便接种。要根据接种需求派出辖区机动接种队开展巡回接种服务,重点覆盖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全力完成适宜接种目标对象的接种,确保应接尽接。

(五)确保接种安全。各接种单位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规范组织接种工作。接种单位要按照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异常反应救治保障。老年人接种应严格落实接种前健康问询相关要求,经医生评估符合接种条件后方可实施接种,接种后3天内做好社区(村委会)随访。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严防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失管失控,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六)加强宣传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宣传发动力度,积极宣传疫苗接种在保护生命健康安全及在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理解,引导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及早接种。要组织专家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解疑释惑。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消除公众顾虑。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将疫苗接种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疫情防控的核心工作,把做好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手段,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疫苗接种纳入个人健康码管理,研究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提高疫苗接种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行业人员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确保行业内接种率不低于全县的平均水平,原则上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免疫由各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本行业人员接种要求,与县指挥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优先接种人员的组织动员工作,着力推动实现“应接尽接”。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学校做好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发动等工作,提高在校学生接种率。卫生健康局要妥善做好现场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救治工作。县指挥部疫苗工作专班要各履其责,加强配合,共同组织推进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等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二)强化安全意识。各接种单位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特别要针对老年人和患有基础性疾病人群健康状况复杂,接种后偶合反应的机会多,学生心理发育尚不完善,易发生心因性反应等情况,进一步规范接种流程,严格把握接种禁忌症,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指挥部督查组要组建疫苗接种专项工作组,开展全覆盖督导督查,确保疫苗接种任务落实落地。县指挥将定期公布接种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重视,执行不坚决,措施不落实,严重影响全县接种工作进度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进行通报、约谈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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