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工程复工建设”,经维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指挥部研究,现将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具备开工条件和生产条件的全县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生产企业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以下简称复工复产单位),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排查彻底、防疫安全培训到位的前提下,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同意后,可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复工复产。
2、 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指挥部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3、 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责任,要纳入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复工复产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负领导责任,要及时掌握相关的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督促指导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疫情防控要加强领导、建立机制、细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出问题。县疫情处置指挥部对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指导责任,要加强对本辖区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各复工复产单位要坚决服从县疫情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意外”的工作要求,各复工复产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人员排查。员工返岗前,复工复产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员工是否存在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25个边境县以及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况。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暂缓返岗,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非必要延缓返岗。中高风险地区必须返岗以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要如实向本单位报告个人详细信息、身体健康状况和返岗路线,由复工复产单位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后,主管部门统一到县疫情处置指挥部报备,由县指挥部通知途经查验点做好有序登记入维工作,并在入维后第一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待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满足相关解除条件后,即可返岗复工。返岗人员中行程码带“*”号的不得立即返岗,需在到达工地或企业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并在7天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返岗。
(二)严格途中管理。复工复产单位要采取错峰返岗、分批返岗等措施,通过统一组织、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员工返岗。在通过县级查验点时,要保证返岗员工主动接受和配合体温监测工作,出示云南省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返岗人员信息,并在入维后48小时内再次前往县人民医院做一次核酸检测。进入维西县境内后,直接前往建设工地或企业,不得在中途停留。复工复产单位对到岗员工进行严格内部管理,建立返岗员工信息台账,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落实员工体温日检测制度。返岗员工出现发烧、咳嗽、乏力、腹泻等异常体征的,及时到辖区乡镇卫生院及县人民医院就诊。
(三)严格防护措施。复工复产单位要有专人、专岗、专款来负责防疫专项工作,消毒相关设施,准备好充足的防疫相关物资、防控用品等,并落实好生产、生活等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一是要对工作和生活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次数;二是要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三是要加强住宿隔离,集体住宿环境需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要做好生活、生产区域环境清洁工作,粪便、生活垃圾等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要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积极创造条件督促员工讲究个人卫生,落实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五是做好员工接种工作,所有返岗员工必须按时完成三剂疫苗接种;六是要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同时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七是厂区和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特殊需要进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监测,做好信息登记;八是处于山林地区的项目、企业,要加强员工管理,坚决杜绝员工猎杀食用野生动物,同时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五、复工复产单位要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主动加强与县疫情处置指挥部的协调对接,积极配合所在地乡镇、村组、社区构筑严密的防护网络,落实网格化防护要求。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按时将在岗人员详细信息、日常体温监测、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同时报送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各级、各部门、各复工复产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在县疫情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人员体温监测、重点人员管控、异常情况处置、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措施。对复工复产单位和个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报告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各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每日下午16:00以前上报附件1、2(上报邮箱:wxyqfkzhbbgs@163.com);各复产复工单位审批时需要提供附件3、4、5及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八、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向县指挥部和有关医疗机构电话咨询。
维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87-8628788
维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7-8628356
维西县人民医院:0887-8628901
维西县核酸检测单位:维西县人民医院、维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人群检测)。
附件:1.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统计表
2.复工复产人员健康状况异常统计表
3.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
4.返工上岗人员花名册
5.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
维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指挥部
(县卫健局代章)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
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22年 月 日
企业复产情况 | 项目复工情况 | ||||||||
企业总数 | 复产企业数 | 企业名称 | 原有职工数 | 复产人数 | 项目总数 | 复工项目数 | 项目名称 | 原有职工数 | 复工人数 |
合计 | |||||||||
问题和困难 | |||||||||
注:请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于每日下午16:00前报县疫情处置指挥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附件2:
复工复产人员健康状况异常统计表
填表单位(章): 填表时间:2022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体温 | 症状表现 |
注:如复工复产人员健康状况良好,无需填写此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附件3:
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
填报日期: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 企业地址: | 复工时间 | 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姓名职务电话) | 疫情防控具体负责人 (姓名职务姓名) | |||||
返工人数 | |||||||||
所在辖区 | 企业所属行业分类 | 员工情况 |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拟采取措施 | ||||||
维西员工数量 | 省内非维西员工数量 | 省外员工数量 | 员工通勤方式 | 员工用餐方式 | 厂区消毒情况 | 员工个人防护情况 | |||
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注:该表由复产复工单位审批时填写
附件4:
返工上岗人员花名册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签字: | 从何地返岗(具体到乡镇、社区、街道)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家庭住址 | |
注:该表由复产复工单位审批时填写
附件5:
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电话:
登记日期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住址 | 人员情况(勾选) | 体温(上班) | 体温(下班) | 备注 | ||
维西本地 | 省内非维西 | 省外人员 | ||||||||||
注:该表由复产复工单位审批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