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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92371D/202200507
文  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2-11-26
维西县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26 10:11     浏览次数: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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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场所要求

(一)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

(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三)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服务要求。

1.登记造册。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强摸排和信息登记,及时掌握返回属地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信息,及时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取得联系,进行信息核实,通过下发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参见附表),告知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要求,并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登记造册,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健康监测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乡(镇)、村(社区)可通过告知书、一封信及微信等方式加强居家健康监测宣教和指导,提醒村(社区)需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应主动与村(社区)取得联系,及时报备,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2.监测信息收集。乡(镇)、村(社区)可通过建立微信群、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人联系指挥部安排转运车辆及时转运至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村(社区)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村(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

2.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4.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

(2)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3)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四、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乡(镇)、村(社区)组织专人负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将辖区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信息(按照第一天16:00起至第二天16:00为时间节点)于每日17:00前汇总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物资保障。各乡镇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各级别的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等)、核酸检测采样物资和消毒物资等。

(三)各乡镇、村(社区)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心理援助与社会服务工作。


维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指挥部

(县卫健局代章)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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