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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2-03-09
关于公布《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发布时间:2022-03-09 16:29     浏览次数:1742    站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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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联系。

附: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9日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

听证会听证报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维西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3月1日下午3:00--5:00,在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听证,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本成果,争取早日上报。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为确保听证会的顺利召开,维西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20日,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在维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听证会议公告”的听证事项、代表结构、其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1号公告)。因疫情防控工作,12月30日,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在维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听证会延迟召开的公告。2022年2月21日,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在维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听证事项(2号公告)。

(二)听证会召开(举行)

1.听证会召开(举行)的时间、地点

2022年3月1日下午3:00在维西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准时召开。

2.听证会参会人员情况

本次听证会应参加代表人员20人,实到代表17人,符合听证制度的规定。涉及此次听证内容有关法律、法规,县自然资源局于3月1日召开听证会时,随会议材料一并发给听证会正式代表。此次听证主持人由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记录人2人,技术编制单位3人,共24人参加了听证会。

3.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及有关参会人员;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听证纪律;

(3)听证决策发言人就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说明理由,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技术编制单位介绍《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

(5)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

(6)技术编制单位回答提问和就听证陈述人的发言内容进行解答;

(7)请听证会代表对听证会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8)主持人做会议总结,宣布会议结束。

三、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各位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召开前都作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发言踊跃,对《维西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热烈的论证和分析,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对《维西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

(一)集体建设用地部分

1、集体建设用地级别划分以行政村区划范围来划分较广泛,建议坝区和山地部分区分定级;

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平均容积率设定偏低,建议与国有建设用地结合做适当调整;

3、缺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议考虑补充完善。

(二)集体农用地部分

1、塔城镇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级别较少,划分是否合理;

2、农用地种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此次定级与评估的是耕地和园地,是否增加农用地类里其他类别的定级与评估;

3、塔城镇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建议标准作物增加蔬菜、花卉、油葵等作物类;

4、塔城镇集体农用地水田定级结果为一个级别,添加描述说明本次塔城镇整个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水田为同一级别,同一基准地价;

5、报告制作依据中,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外,应加入一些外业调查取证的依据。

四、决策发言人和听证主持人的陈述和答辩

对听证代表现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维西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向与会代表做了陈述和答辩,此次《维西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所涉及的内容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开展的。县级听证会主要职责在于对基准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内容进行县级统筹并督促作业单位及时调整完善,及早上报公告实施,以尽早完善我县相关管理体系建设。

五、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集体建设用地部分

一是代表提出的“集体建设用地级别划分以行政村区划范围来划分较广泛,建议坝区和山地部分区分定级”的意见。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划分依据《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集体建设用地空间连续性差,可以使用行政区界线作为控制边界,结合维西县实际情况,将行政村界线作为划分依据符合规程,故不予调整。

二是代表提出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平均容积率设定偏低,建议与国有建设用地结合做适当调整”的建议。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已跟国有建设用地做衔接,容积率设定与国有建设用地一致,不予调整。

三是代表提出的“缺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议考虑补充完善”的建议。根据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主要针对的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根据塔城镇实际情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涉及商服和工业用地,未涉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本次基准地价涉及现有的用地类型已满足管理需求,不予调整。

(二)集体农用地部分

一是代表提出的“塔城镇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级别较少,划分是否合理”的意见。本次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划分依据《农用地定级规程》以及《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云南2020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塔城镇整个行政区划范围都属于区片综合地价二级。本次塔城镇水田划分一个级别,是因为水田较少,主要集中在沿路一带;旱地和园地根据测算划分两个级别,同时参照(维西县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2000),国家利用等、国家经济等、国家自然等,塔城镇耕地主要分布在二个级别,故此次级别划分合理,不予调整。

二是代表提出的“是否增加农用地类里其他类别的定级与评估”,截止估价期日,林地、草地等其他地类没有具体的技术规程,同时结合管理部门的用地需求与应用实际,林地、草地等其他地类流转极少,增加其基准地价的意义不大,故此次塔城镇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只对耕地和园地定级与评估,不予调整。

三是代表提出的“建议标准作物增加蔬菜、花卉、油葵等作物类”,依据《农用地估价规程》、《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以及《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的相关要求,确定年总收益时,对于通过种植作物获取农业收益的,原则上应依据待估耕地所在区域普遍种植的农业主导作物核定客观收益水平。本次基准作物作为所在区域普遍种植的农业主导作物核定客观收益水平,符合要求,故不予调整。

四是代表提出的“添加描述说明本次塔城镇整个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水田,同级别,同基准地价”的意见。技术作业单位将按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成果。

五是代表提出的“报告制作依据中,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外,应加入一些外业调查取证的依据” 的意见。技术作业单位将按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增加外业调查依据,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对于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已责成技术单位根据相关单位,就此次会议意见尽快修改反馈我局管理股室,完善成果及时呈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

此次听证会主持机关主体合格,代表结构合理,程序合法,听证会会场秩序良好、气氛活跃,代表发言踊跃有序,符合《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要求。听证会议上,代表们意见统一,无分歧意见。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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