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县长黄龙新主持召开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文、唐宝、忻椰骏,副县长和荣、张陈义、杨慧聪、李忠祥出席会议,州委下派脱贫攻坚及水电移民工作组副组长浩春丽,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王化萍、县政府党组成员杨春芳,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办督查专员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维西县县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细则(试行)》
会议原则同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的《维西县县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细则(试行)》。
会议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范平台用车管理,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
二、研究解决行政中心保持运转资金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保持行政中心运转资金50万元。
会议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是增强工作责任感,从细处着手,抓实行政中心管理,优化规范行政中心食堂运营;二是合法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研究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由和荣副县长严格把关实施方案,县住建局要严格按实施方案抓好执行,确保补贴发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落到受益人群。
四、研究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开展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会议要求,县住建局:一是积极对接县国资委,进一步理清老旧小区土地权属,项目实施要因地制宜,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二是按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和“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严禁超概算投资和出现资金缺口;三是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五、研究城市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城市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一是按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抓好贯彻执行;二是由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行文,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三是县政府办督查专员要对城市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跟进督查。
六、研究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把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关;二是做好重大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基础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七、研究维西县2012年维划03号宗地、2016年维划01号宗地收回作政府存量用地并作公共设施用地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将维西县2012年维划03号宗地中未使用的0.9799公顷土地和2016年维划01号宗地中位于碧罗路与柏金路旁的0.443872公顷收回作为政府存量用地,作为热力设施建设用地。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一是尽快建立县土地储备中心,规范土地储备和使用;二是严格把关,确保供地程序手续要合法合规。
八、研究更改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名称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将维西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更名为维西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新更名行文并行使职能。
九、研究《维西县矿产品外运管理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维西县矿产品外运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一是按会议讨论提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由杨慧聪副县长认真把关后,按程序行文;二是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做好矿产品外运工作。
十、研究解决中路乡中心完小运动场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中路乡中心完小运动场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168万元。资金从城投公司承贷的维西县贫困村整体提升重点保障建设项目2.86亿贷款中由县水务局实施的项目资金中借支。
会议要求,县教体局要拿出还款计划,作出还款承诺,按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十一、研究县民族小学改扩建项目及维登乡富川小学运动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开展县民族小学改扩建项目及维登乡富川小学运动场工程公开招投标工作。
会议要求,县教体局要做到:一是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和“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严禁超概算投资和出现资金缺口;二是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十二、研究《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按照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由张素娇副县长把关后行文。
十三、审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会议原则同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会议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按照会议讨论提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张素娇副县长把关后行文。
十四、研究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计划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县残联提交的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计划方案。
会议要求,县残联要严格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管理办法,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效益。
十五、研究确定维西县公墓经营单位问题
会议指出,全县殡葬改革以来,公墓运营问题社会关注度高,需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推进。
会议要求,县民政局以招租方式,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确定公墓经营单位后,以试运营方式合理确定运营时间,在运营中要始终坚持公墓公益性原则,有力推动全县殡葬改革顺利开展。
十六、研究塔城镇养老院公办民营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塔城镇养老院以公办民营方式运营。
会议要求,由县民政局牵头,塔城镇配合,在确保敬老院性质不变前提下,按照会议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托管协议充分酝酿,研究把关后,以试运营方式科学设定运营时间,依法依规办理手续,抓好运营管理工作,为公办民营经营公益性质的敬老院、公墓等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十七、研究集中委托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问题
会议认为,集中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可以有效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质量不高,项目前期经费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集中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会议要求,县发改局:一是制定出台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按项目属性,分类建好项目库;三是及时梳理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十八、研究解决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369579.22元。
会议要求,一是县搬迁安置办要合法合规使用资金,按照项目列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督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效益。
十九、研究《维西县企业“升规纳限入统”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开展“升规纳限入统”工作,对调动和激发个体工商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
会议原则同意县工信局提交的《维西县企业“升规纳限入统”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县工信局要按照会议讨论提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由李文常务副县长把关后行文。
二十、研究110kv春独输变电工程路径走向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提出的110kv春独输变电工程路径走向。
会议要求,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要按程序依法依规报批林地、水保、环评等手续,县供电局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十一、研究《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实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时间紧、任务重,各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确保2020年9月底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的复核验收。
会议原则同意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提交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要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由张陈义副县长认真把关后,按程序报县委研究。
二十二、研究解决保和镇南路社区二组活动场所征地费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保和镇南路社区二组活动场所征地费103万元。资金从城投公司承贷的维西县贫困村整体提升重点保障建设项目2.86亿贷款中由县水务局实施的项目资金中借支。
会议要求,保和镇政府要积极对接县住建局,争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时要拿出还款计划,作出还款承诺,按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二十三、审议《维西县21座电站“一站一策”报告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县水务局提交的《维西县21座电站“一站一策”报告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按照方案,合法合规开展小水电清理工作,依法依规督促未编制“一站一策”的电站,尽快完成方案编制;二是由和荣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按程序上报。
二十四、研究2020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的2020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
会议要求,县交通局要按照方案,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县财政局要认真审核把关,县政府党组成员杨春芳要做好指导。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