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县长黄龙新主持召开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文,县委常委、副县长唐宝,副县长和荣、张陈义、杨慧聪出席会议,州委下派脱贫攻坚及水电移民工作组副组长浩春丽、余明光,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王化萍,县政府党组成员杨春芳,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审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
会议认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报告》突出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始终坚持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上,坚守节用裕民的正道,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原则同意由政府办公室提交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
会议要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提交县委审议。
二、审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按照会议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对《报告》修改完善,确保报告数据真实,由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提交县委审议。
三、审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交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会议要求,县发改局要按照会议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确保报告计划项目表述准确,资金数额精准,由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提交县委审议。
四、审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会议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交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会议要求,县发改局要按会议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由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提交县委研究。
五、审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县审计局提交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送审稿)》。
会议要求,县审计局要按会议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由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并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研究补充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建房资金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乡镇对接,摸清底数;二是由张陈义副县长牵头,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统筹,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落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报政府;三是由张陈义副县长牵头,组织发改、扶贫、财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确定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建房资金拨付、回收问题。
七、研究托巴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局在中路乡澜沧江俄卓段增设天然石料场采沙点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增设中路乡澜沧江俄卓段天然石料场采沙点。
会议要求,一是县水务局要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手续;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要依法做好监督管理;三是由和荣副县长把关,县水务局要依法依规做好跟踪协调服务相关工作。
八、研究市政建设景明路及弃土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缺口资金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解决景明路及弃土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缺口资金1243.46万元,资金从农发行贷款的贫困村整体提升项目资金中借支。
会议要求,由政府党组成员杨春芳把关资金借支,督促资金使用;县住建局要加快推进景明路等4条市政道路建设,年内要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通车。
九、研究丽江至维西高速公路(维西段)路线方案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丽江至维西高速公路(维西段)路线比选方案二。
会议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对接设计方,按路线方案二进行编制设计,要求设计方对线路科学规划设计,避免城市面山受到破坏。
十、研究托底检综合检查站建设用地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将永春乡拖枝村红坡道班闲置土地划拨县公安局作为托底综合检查站建设用地。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理清土地权属;二是县公安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快推进塔城其宗检查站的选址工作和永春托底、维登小甸等4个综合检查站的项目前期工作,务必于6月25日前完成。
十一、研究2020年水利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工作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水务局对2020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及叶枝河河沟防洪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
会议要求,由县水务局: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和“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严禁超概算投资;三是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落地。
十二、研究2020年乡村旅游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文旅局对维登乡富川村等4个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开展招投标工作。
会议要求,县文旅局: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和“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严禁超概算投资;三是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落地;四是加快推进塔城腊普神川文旅特色小镇项目前期工作;五是做好全县景点增设规划。
十三、研究县住建局关于请求解决住房质量巩固提升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从县本级财力中解决县住建局提交的住房质量巩固提升建设资金1571.11万元。
会议指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5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在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我县“住房保障仍有短板弱项,政策落细落实不够精准,农危改保障有偏差,维西县2018年已享受农危改政策的2409户贫困户,2019年又享受‘住房质量巩固提升’政策”,为确保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从县本级财力安排专项资金原渠道归还。对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该问题的发生表露出了行业部门在执行上级政策时存在有偏差,贯彻执行不彻底等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重视,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会议要求,由县住建局对接县财政局,按程序依法依规,将住房质量巩固提升项目建设资金原渠道归还。待2020年人居环境提升和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项目资金到位后,对2019年住房质量巩固提升、2020年人居环境提升、2020年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后,对2019年已实施2892.98万元的住房质量巩固提升进行梳理分类后,由县财政、县扶贫办、县住建局提出方案报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原渠道归还县财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