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力推动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队伍、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水平跃升新层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省、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对照目录持续更新领域公开事项。积极配合参加州委州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回应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2条,规划计划类3条,扶贫资金类60,其他类15条。在“维西扶贫”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条,在“维西扶贫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5条,广泛宣传维西县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扶贫政策。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年内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征后早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 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办不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化,但整体水平与省、州、县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还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治意识有待提高。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对政务公开是为了使权力运行接受监督,使民众参与权力运行的认识不够到位,致使部分信息未能规范公开。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仍存在不到位、不全面问题。三是工作方法有待转变。政务公开工作仍延续老方法、老套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创新举措不足问题仍然存在。
2021年,我办将继续根据中央、省、州、县工作安排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要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推进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二要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打通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三要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及时发布、回应群众关切,保障信息公开各渠道的畅通性、准确性、时效性,推动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