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维西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综〔2019〕2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宗旨,努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适应我县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切实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备维西县城镇户籍,且在维西县区域内居住生活及工作。
(二)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元/月)。
(三)申请人无住房或人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并在市场租赁住房。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无车(不含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无注册工商登记。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财政供养人员,无社保退休人员(不包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三、发放方式和标准
租赁补贴按季度以受理方式进行申请,申请材料每季度由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一次。租赁补贴发放资金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发放。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最后一次租赁补贴的核发。租赁补贴人均保障面积为15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7元。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即1人户每月105元,2人户每月210元,3人户每月315元,4人及以上户每月420元。
四、工作步骤
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提出申请
凡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维西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审批表》。
(二)提交资料
1.申请人租赁补贴申请书原件;
2.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 城镇低保家庭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复印件;
4.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房屋权属证)、租赁发票(税务局出具);
5.申请人提供银行帐号。
以上证明材料需核实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进行归档备案。
(三)联合审查
经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查询,审核通过后出具查询结果,并签署经办人,加盖本单位公章。(各部门以最新数据库为准进行查询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四)综合数据
通过各相关部门审核后的《维西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审批表》交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并形成发放花名册,上报至维西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数据进行统计,确定全县拟发放名单及金额。
(五)结果公示
经审核汇总,家庭状况符合发放条件的,在维西县融媒体中心、迪庆州电子政务安全接入平台、县住建局公示栏、各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以公示结果形成发放名单。
(六)补贴发放
由维西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审批意见,将租赁补贴拨付至各乡(镇),由各乡(镇)将租赁补贴发放到个人帐户。
(七)资料归档
维西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对租赁补贴家庭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收集发放后的银行流水单据。
五、部门职责
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着力提高租赁补贴发放资格审核的准确性。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并发放该乡镇经各部门审核后符合享受租赁补贴的相关工作。负责按照管辖范围出具申请人及家庭的月收入证明,及现有住房情况。
(二)县住建局负责租赁补贴发放信息录入、审核、发放、资金拨付、综合数据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审核申请人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
(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人员的房产登记情况。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情况。
(五)国家税务总局维西县税务局负责出具租金税务发票。
(六)县人社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人员身份类别,养老保险缴纳或领取情况。
(七)县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车辆情况;
(八)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下达;
(九)县审计局负责对发放租赁补贴的政策、程序、资金使用进行审计。
以上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坚持“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家庭的资格确定提供审核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公示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保障对象要做到应保尽保。
(二)严格规范操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租赁补贴的审核、审批及各种手续办理过程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全程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人如对审核、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在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严明申报纪律。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登记但尚未获得住房保障待遇的,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对已经获得住房保障待遇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补贴,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维西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