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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永春乡
公开日期
2021-04-23
《永春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3 20:04     浏览次数: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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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发布了《永春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确保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充实永春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永春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春乡人民政府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国家、省、县相关政策、文件及各会议精神要求,向永春乡党委、人大及相关站所(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

   三、制定意义

   以党建引领,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发包租赁、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条,增加集体收益。深入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加大项目、资金、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供给。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促进集体用地政策落实;引导金融机构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加强信贷、担保等金融支持。

四、主要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总责、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统筹指导、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主要任务

强化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发展集体经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明确工作责任。(三)加强督导检查。(四)健全长效机制。(五)严肃工作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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