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是什么?
答: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巩固我县河流水质,根据《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云水发〔2019〕56号)、《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电站名单的通知》(云小水电办法〔2020〕2号)及《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二河沟电站问题教训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后续工作的通知》(云小水电办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及分类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此实施方案。
二、小水电清理整改定义是什么?
答:小水电清理整改是根据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小水电行业存在的审批和验收手续不完善、河道减脱流等相关问题,通过综合评估、一站一策等一系列措施的整改,完善审批和验收手续,改变河道减脱流现状,提升河道形象和生态功能。
三、小水电清理整改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省里规定,在2021年10月30日前,按照综合评估结果和一站一策方案的整改措施,完成我县1 座限时退出类电站(弄资河电站)小水电整改销号任务。电站按核定流量进行生态放水,并实行多种方式的实时监控监测。
四、需要落实哪些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答:1.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日常工作,组织好小水电排查摸底、项目合规性核查、综合评估、督促指导业主抓好整改等工作。
3.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1)县水务局
①负责开展全县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合法性判定;
②会同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确定小水电生态流量标准、落实全县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按照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统一安 排布署,推进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建设,加强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监管;
③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提出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④组织相关单位复核全县综合评估报告,汇总形成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县级整改台账;
⑤会同县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制定小水电绿色可持续评价管理制度;
⑥积极向省级及州级对口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2)县发改局负责
①会同县水务局提出审批(核准)手续合法性判定要求和整改要求,负责清理职责范围内的小水电审批(核准)手续,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②制定小水电相关监督管理政策,完善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小水电行业管理;
③负责开展对退出类电站解除并网,保障供电区域的电力供应,研究制定充分反映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成本的小水电优先上 网及电价政策;
④会同县水务局组织在电力调度过程中加强对生态流量保障;
③积极向中央及省级对口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3)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①负责开展对小水电项目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情形进行判定;
②负责开展环评审批手续合法性判定;
③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④按照“谁污染、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主体
对存在水污染或水生生态破坏的项目,采取对应有效的生态修复 措施;
⑤积极向省级及州级对口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4)县财政局负责
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等县级部门积极向省级及州级对口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 保障县级小水电综合评估、合法退出,以及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建设管理监管信息平台、整改等必须的工作经费。
(5)县自然资源局
①负责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用地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合法性判定,清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用地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
②负责核查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项目。
(6)县林业和草原局
①提出林地征(占)用等行政审批手续合法性判定要求和整改要求,落实清理林地征(占)用等行政审批手续;
②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能源局 等部门,核查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小水电项目。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开展退出类电站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8)县工业信息和商务外事局
建立流域梯级调度机制。
(9)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迪庆供电局维西分局
①负责清理解网、并网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按整改进度要求做好小水电项目上网和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小水电退出后区域内生产、生活供电;
②配合当地政府,研究制定退出类电站中唯一电源的替代供电方案并组织实施。
(10)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局维西县分局
负责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或缓冲区情况
五、“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有哪些政策保障?
答:1.会议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 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等工作。办 公室定期通报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3.分级负责机制。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按期按质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