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登乡人民政府印发了《维登乡林长制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云南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 制改革、落实创新理念、推进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实施生态 立县的长效机制和战略举措。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建立林长制,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维西县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对助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维西县巡林工作不达标。依据《迪庆州林长巡 林工作制度(试行)》第四条规定“县(市)、乡(镇)、村(社区)林长 按每季度、每月、每半月的频次至少开展1次巡林配合巡林”, 巡林巡查次数不达标。县级林长委托巡林超半数,巡林任务走过 场、巡林发现问题能力不强、巡林记录不规范不严谨
2、维西县林长制工作要求把握不到位,体现在各 级林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保护区之间林长制认识存在一定 差距,同本单位常规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个别林长巡林工作任务 全权交由联系单位完成
3、维西县生态护林员制度机制和管理机制不够健 全,生态护林员聘用指标未达标,村委会一级存在生态护林员中 聘用高龄、残疾人相关佐证材料不齐全问题。
4、维西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进度待加强问题。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我乡各级林长职责。乡林长办按《维 西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要求,督促乡、村两级林长按 时完成巡林任务,12月20日前,各级林长根据巡林登记表情况, 补齐全年巡林任务;2.乡、村级巡林记录要求林长巡林后签字上 交纸质版,由乡林长办收集、上报县林长办,并整理归档纸质版、 电子版。3.乡林长办按月或季度在工作群及乡镇公众号公开林长 巡林动态,对任务不达标的林长及时提醒、催告;4.提升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态度,根据《维登乡 关于成立林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登发[2022]13号)、《维登乡关于调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登发[2022]32号) 规定的职责,准确定位林长工作职责;5.强化各级林长同村组的 联系,信息共享、工作互助;6.涉及村委会补充完善好生态护林员中聘用高龄、 残疾人相关佐证材料,建立台账,弄清底数;7.目前维登乡2022年完善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 助资金还未兑现:6423.75亩,资金12.8475万元,在12月1日前 加快完成资金兑现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涉及部门站所和各村要充分认识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 行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好林长制督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将问题整改与工作推进有机结合,统筹兼顾,不走过场,确保问题整改和工作推进取得实效。乡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整改工作。(二)全面完成整改,加强信息报送。根据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于2022年12月20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整改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送县林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