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收取水费是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一) 指导思想
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工作总基调。
(二)基本原则
1.使用者付费。树牢用水必须缴费的意识,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水费。
2.合理收益。在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和依法计税的基础上,取得合理收益。
3.公平负担。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计量收费,多用多交少用少交。
4.节约用水、分类计价。引导群众珍惜和保护饮水资源,树立节约用水意识。
5.集中收缴、使用公开。水费收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建管并重、协调推进。落实好“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6.财政补助。对于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乡人民政府统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补齐,兜住底线。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我乡农村供水水价及水费收缴工作,规范农村供水管理,特成立维登乡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乡水利水电服务中心,由俞晓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晓荣兼任办事员。
三、维西县农村饮水工程及水费收缴基本现状
(一)工程分布广,管理滞后。
(二)饮水工程水价机制不够完善。
(三)用水严重浪费、水资源短缺。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3 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全部收费。
(二)进度安排
2023年 1 月底前,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2023 年 4 月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2023 年 6月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 95%以上,水费收取率达到 90%以上;2023 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到 95%以上。
五、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开展成本测算
2023 年 1 月底前,全面摸清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底数,按照千人以上和千人以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立台账清单。
(二)结合实际,制定水价制度
根据《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导则》(团体标准 TJSGS XXX--2020)标准,全乡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分类定价。
(三)规范水价定价程序
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讨论等制度,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约束政府定价行为。
(四)加快农村饮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
我乡农村饮水工程计量设施设备较薄弱,需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工程计量设施建设,6 月底完成全农村饮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
(五)落实落细水费收缴各村要根据时间节点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根据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计划,逐镇逐村、逐个工程明确收缴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农村供水工程要实行“一户一表”,实现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到户,扎实做好水费收缴基础工作。
(六)强化水费监督管理
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水价、水费公示制度,由供水单位每季度或每半年按时公开水价标准、收支情况,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防止乱加价、乱收费。要充分发挥乡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水费的使用监督,防止乱挪用、乱开支,切实将水费使用在供水生产、经营及工程运行维护上。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 导,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推进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工作。
(二)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农村集中供水工作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
(三)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应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发挥“济困”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强化监管与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管和督导。
(六)强化跟踪问效问责。建立每月水费收缴工作月报告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在核定水价、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推进措施
(一)建立落实水费收缴及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补贴与激励方式。
(三)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