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中心、办公室:
为控制和消灭病媒生物,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如期实现,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进一步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一步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为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策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城乡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疟疾等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0版)》、《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国爱卫发〔2009〕9号)、《病媒生物综合管理规范 城镇(GB/T 27775-2011)》、云南省爱卫会《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考核与管理办法》(云爱卫办发〔2015〕7号)、《维西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用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治理为辅的防制工作措施,确保城区“四害”(鼠、蚊、蝇、蟑螂简称“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农村地区的“四害”密度得到有效降低。落实“四害”防制设施和巩固措施,环境卫生整洁,“四害”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控制。各部门配齐防制人员,健全制度,完善机构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机制建设
(一)镇、村(社区)两级有病媒生物控制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按县级行业部门要求规范和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健全机构阶段
依据《维西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保和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规定,以及中共维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龙新在《维西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3月25日前成立村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
(二)培训阶段
按照要求参加县级培训
(三)宣传动员阶段
1、镇、村(社区)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短信、微信、板报、院坝会、群众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灭鼠、蚊、蝇、蟑螂的卫生知识和宣传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同时印制鼠、蚊、蝇、蟑螂防制宣传资料并分发入户,保障灭鼠、蚊、蝇、蟑螂活动深入开展。
2、镇、村(社区)两级要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上下联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四)环境整治阶段
镇、村(社区)要在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以扫垃圾、整沟渠、除积水、清蟑迹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活动,特别是组织干部职工和村组(社区)群众广泛开展单位食堂、公园、水体周围、树林、草坪、花坛、行道树、下水井口、废品收购站、废旧轮胎堆放点、房前屋后等重点单位(场所)的翻盆倒罐工作,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
(五)完善防制设施阶段
各村(社区)食堂、公园、水体周围、树林、草坪、花坛、行道树、下水井口以及废品收购站、废旧轮胎堆放点等重点单位(场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和完善毒饵站、纱窗、风幕机、灭蚊灯及灭蝇灯等防制设施。
(六)药物准备阶段
镇、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杀药品管理,保证用药安全,不发生次生灾害。
1.消杀药品管理:
(1)消毒、杀虫、灭鼠药物必须由专人负责,建立进销存账目,妥善保管。
(2)消毒、杀虫、灭鼠药物应按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需要分配使用,严禁分散挪用。
(3)要有健全的请领、调拨手续,调拨去向和数量、时间均应详细登记。
(4)库存消毒、杀虫、灭鼠药物的品种、数量,按季度通报给有关业务部门,以便合理安排调拨。
2.城区外环境
城区外环境灭鼠、蚊、蝇、蟑螂活动积极配合县卫健局,镇、村(社区)环境灭鼠、蚊、蝇、蟑螂活动所需药物统一采购进行分发。
(1)室内用药:内环境应选用低毒、微毒、气味小的水剂和微乳剂,尽量优先选用名牌企业生产的质量稳定、已广泛推广应用、社会信誉度好的产品,严禁将中等毒性及以上的卫生杀虫剂产品用于室内。
(2)公共外环境用药:选择卫生、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的卫生杀虫剂。所采购的杀虫药品必须是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号证(简称三证),其中杀虫剂必须是卫生杀虫剂(证号以WP开头),禁止将农业用杀虫剂(证号以PD开头)用于病媒生物防制。
(七)施药阶段
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灭鼠、灭蟑螂
时间安排:4月15日起由通过群众会、院坝会、微信群宣传灭鼠、灭蟑螂有关通知及注意事项。4月21日起至4月30日开展施药防制工作。
1.灭鼠工作
积极配合行业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开展综合防制,坚持“灭、防、堵、清、查”相结合,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整治,科学有效开展灭鼠工作。
(1)实施重点:
为灭“四害”药物投放的安全,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外围环境方面积极配合卫健局,由专人负责包干的方式,重点组织对居民住宅区、公共地段和重点单位及行业等内外环境进行投药,落实各项防鼠设施,确保覆盖率、到位率、保留率符合要求,重点要做好城乡结合部地段的投药工作。社区居民户由社区组织自己负责投药或用粘鼠板,做到每户不漏、每处不缺,总体达标。
(2)死鼠的处理程序
每次灭鼠后,要进行仔细的搜寻、清理,并统一集中,用0.05%过氧乙酸或含有效氯1000mg/L溶液喷淋消毒,用量应保证鼠尸表面完全湿润,挖坑深埋,千万不能另作它用或暴尸野外。不能集中处理的死鼠,消毒之后就地挖土坑深埋或用塑料袋密封好,送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完死鼠后要用消毒液消毒可能被鼠污染的场所并洗手消毒。
由于老鼠身上带有许多病菌,加之被毒死的鼠体带毒,稍不注意就会成为许多疾病的传染源,或腐烂发臭造成污染,或被其他禽、畜取食导致二次中毒。
2.灭蟑螂工作
坚持在开展清除杂物、清除蟑迹、去除卵鞘、堵抹缝隙等环境综合防制基础上,以化学、物理防制相结合,重点控制德国小蠊的侵害。
(1)实施重点:
单位内部食堂、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重点行业场所及居民厨房为重点,开展环境清理整治和药物灭蟑行动,室内以药物喷洒、投放灭蟑毒(胶)饵与蟑螂粘捕盒,室外及特殊场所以药物喷洒、热烟雾为主,对德国小蠊侵害严重的场所使用灭蟑胶饵。
第二阶段:灭蚊、灭蝇。
时间安排:5月1日-5月31日。5月1日起通过群众会、院坝会、微信群等方式宣传灭蚊、灭蝇有关通知及注意事项。5月6日9时起开始投放药物(喷洒药物),5月31日结束。
1.灭蝇(蚊)工作:
以化学灭杀为主要手段,坚持“清、疏、装、防、灭”相结合,开展孳生地治理的综合防制措施,切实把蝇(蚊)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1)实施重点:
组织动员各村(居民)小组针对蚊蝇的不同消长规律,结合季节特点,开展以清除各类蚊蝇孳生场所为重点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完善单位的防蚊蝇设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区域性(如绿地、河道、居民小区等)、行业性和重点场所的药物灭杀活动。
(2)实施
室内每天1次,用灭蚊(蝇)烟片、蚊(蝇)香使用时要放在房屋中间,周围不要有易燃物,施药时关闭门窗,人员离开,作用1小时后开窗通风。气雾剂不要直接对人喷,也不要喷在衣服或皮肤上,不在温度较高或有明火的地方使用气雾剂。
外环境每周1次,用化学药物进行喷洒(热烟雾)为主,重点对垃圾桶、县垃圾处理厂、公园、水体周围、树林、草坪、花坛、行道树、下水井口以及废品收购站、废旧轮胎堆放点进行药物喷洒(热烟雾)。
(八)检查考核阶段(6月1日-6月30日):配合爱卫办组织对镇、村(社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实时通报公布。
(九)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9月30日):根据考核结果,开展集中补充施药,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考核指标。
(十)总结评估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为取得良好效果,要主动承担“监督员”作用对第三方机构开展城区外环境灭鼠、蚊、蝇、蟑螂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城区外环境“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2.镇、村(社区)分别按“块块”和“条条”对灭鼠、蚊、蝇、蟑螂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10月底前将灭鼠、蚊、蝇、蟑螂活动总结材料报镇爱卫办。
四、工作标准
(一)灭鼠标准
1.有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蚴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小不同类型水体水样,蚊蚴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五)重点场所防制设施标准
1.集贸市场
通向室外的房间安装完整无损的纱窗、纱门(门帘、风帘),销售大厅每 100 平米安装灭蝇灯一个。每个摊位设置有盖的垃圾污物桶,桶内干净整洁。销售鲜活并代客宰杀鲜鱼、活鸡的摊位须设有上、下水设施,并配有蝇拍、捕蝇笼、粘蝇条。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摊位有封闭隔离设施,配备蝇拍、捕蝇笼。销售食品、蔬菜、水果、生肉、河(海) 鲜水产品的场所每 100 平米安装灭蝇灯一个,配备蝇拍。垃圾袋装,入桶加盖,日产日清,桶内干净整洁,及时清除废旧积水容器。室外每 100 平米设置捕蝇笼一个,自动门、旋转门可不加装纱门或风帘,所有纱门门帘距地面距离应小于5 厘米。
2.宾馆、招待所、办公楼
前后大厅出入口处安装风帘,风帘出风口向外倾斜30度,风速控制在 7.26 米/秒(也可安装纱门或门帘),通向室外的非封闭房间安装完整无损的纱门或门帘、风帘和纱窗,厨房、餐厅安装灭蝇灯,配备蝇拍,冷荤间有封闭隔离设施,配备蝇拍,粗加工场所安放带盖垃圾污物桶,后厨室外放置捕蝇笼,垃圾污物袋装,入桶加盖,日产日清,桶内干净整洁,及时清除废旧积水容器,自动门、旋转门可不加装纱门或风帘,所有纱门门帘距地面距离应小于 5 厘米。
3.餐饮业
通向室外的门、窗出入口设置完整、无损的纱窗、纱门(门帘、风帘),餐厅通向厨房的门设置完整无损的纱门或门帘,厨房、餐厅配有蝇拍、悬挂粘蝇条,每100 平米安装灭蝇灯一个,冷荤间密闭,配备蝇拍,粗加工间放置带盖垃圾污物桶,后厨室外放置捕蝇笼,垃圾污物袋装,入桶加盖,日产日清,桶内干净整洁,及时清除废旧积水容器,排风扇外罩设防蝇铁纱网,自动门、旋转门可不加装纱门或风帘,所有纱门门帘距地面距离应小于 5 厘米。
4.商场、副食、超市
前后大厅出口处安装风帘,风帘出风口处向外倾斜30度,风速控制在7.26米/秒(也可安装纱门或门帘),通向室外的非封闭房间安装纱门纱窗(或门帘、风帘),销售食品、蔬菜、水果、生肉、河(海)鲜水产品的场所每100平米安装灭蝇灯一个,配备蝇拍,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有封闭隔离设备,安装灭蝇灯,配备带盖垃圾污物桶、蝇拍,垃圾 污物袋装,入桶加盖,日产日清,桶内干净整洁,及时清除废旧积水容器。带有餐饮业的商场、副食店、超市除做到上述要求外,还需按餐饮业要求做好防蝇设施建设,自动门、旋转门可不加装纱门或风帘,所有纱门门帘距地面距离应小于 5 厘米。
5.客运站
公厕达到三类标准;候车场所设置足够的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箱内干净整洁无积水。通向室外的非封闭房间设纱窗、纱门(门帘、风帘),配备蝇拍,室外放置捕蝇笼,控制 500 米范围内的垃圾、污物场所,做到密闭收集、存放。填平坑洼积水处,及时清除废旧积水容器,附设 的餐厅、厨房、快餐部、冷饮部、售货亭(柜、车)等按餐饮业要求做好防蝇设施建设,自动门、旋转门可不加装纱门或风帘,所有纱门门帘距地面距离应小于 5 厘米。
6.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
通向室外的非封闭房间设纱窗、纱门(门帘或风帘)配备蝇拍,封闭式办公楼前后大门入出口处安装风帘或门帘(风帘出风口处向外倾斜 30 度,风速控制在 7.26 米/秒),公厕达到三类标准,食堂按照餐饮业要求做好防蚊蝇设施建设,填平坑洼积水处,及时清除废旧积水容器,存放污物袋装入桶加盖,日产日清,桶内干净整洁。居民小区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纱窗完好无损,垃圾污物入桶加盖,日产日清,垃圾桶、箱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周围放置 1—2 个捕蝇笼。自动门、旋转门可不加装纱门或风帘,所有纱门、门帘距地面距离应小于 5 厘米。
(六)病媒生物防制重点场所及职责
1.镇人民政府:
重点检查内容如下:①查外环境有无灭鼠毒饵站,是否沿墙边摆放在隐蔽处,数量是否合理,有无警示标识。②院内沿墙边和绿地、灌木丛以及杂物堆放处查有无鼠洞③院内瓶瓶罐罐、雨水道口、竹筒等小型积水是否及时清理,有无蚊幼虫孳生,特别是有鲜花养殖或花房的单位,花盆地盘、晒水缸是否有蚊幼虫孳生。④轮胎是否室外暴露放置,形成积水并有蚊虫孳生⑤单位内假山石窝、景观水池是否有蚊虫孳生⑥果皮箱底部是否有陈旧垃圾,有无蝇类孳生;果皮箱外立面是否有蝇类。
2.村(社区)负责各自辖区,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雨水道口是否疏通,有无蚊幼虫孳生。
(2)房前屋后是否做到翻瓶倒罐。
(3)阳台花盆地盘及养花用蓄水缸有无蚊虫孳生。
(4)居民遮盖物品用塑料布皱褶形成的积水,有无蚊虫孳生。
(5)景观水池及假山石窝积水有无蚊虫孳生。
(6)是否有成蚊叮咬。
(7)一层楼道有无蚊虫停落。
(8)垃圾桶(箱)底部积存垃圾是否有蝇类孳生。
(9)散在的宠物粪便、腐烂水果等蝇类孳生情况。
(10)垃圾桶外立面、散在垃圾点等是否有成蝇。
(11)一层楼道有无成蝇活动。
(12)外环境其他点位蝇类密度情况。
(13)墙边、草丛等外环境有无活鼠活动,可见鼠尸、鼠洞、鼠粪情况(路径指数)。
(14)有无灭鼠毒饵站及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15)毒饵站是否有警示标识。
(16)检查厨房等重点部位蟑螂侵害情况。
(17)村(社区)应随机询问居民家庭蟑螂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除“四害”工作不仅是创建卫生县城的一项重要指标,而且也是控制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宣传、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各村(社区)要指派一名专职除“四害”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实效。坚持“属地管理,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原则,按照各自职责管辖范围,做好辖区内灭鼠、蚊、蝇、蟑螂活动。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对辖区内除“四害”活动进行督查,及时汇总反馈活动情况。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影响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通过群众会、院坝会、宣传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使辖区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清扫自家房前屋后、楼上楼下、院内院外卫生,清理各种容器内的积水,经常打扫家禽家畜饲养场所的卫生,并做好灭鼠、防蚊防蝇工作,积极参与单位、村(社区)组织的灭蚊蝇活动,铲除孳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