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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汛政发〔2021〕66号
来 源
白济汛乡
公开日期
2021-04-26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济汛乡2021年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18:21     浏览次数: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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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两委”、各相关站所: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关于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乡河流保护管理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了《白济汛乡2021年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白济汛乡2021年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白济汛乡2021年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维西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白济汛乡实际,进一步深化我乡河、湖管理体制机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确保我乡河(湖)长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全面落实建设“幸福河湖”的总体目标、“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再到“有能”,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及水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及水库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及水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加快美丽白济汛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把加强河湖及水库管理保护摆到建设美丽白济汛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湖及水库休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

——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乡党委、政府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和河湖及水库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湖及水库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河湖及水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实施范围

白济汛乡主要河道

四、工作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工作目标。通过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相关站所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实施时间。2021年—2022年。

五、“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乡级河长。

分别为澜沧江(白济汛段)、永春河(白济汛段)河长马雁(乡党委书记)、 共恩村施谷底河河长赵斌(乡长)、施底村岩瓦河河长向阳葵(乡党委副书记)、共厂村老厂河河长杨永明(乡党委副书记)、白济汛村阿海洛古河河长赵李杰(乡纪委书记)、碧罗村碧罗河河长李明照(副乡长)、共乐村吉岔河河长刘玉合(副乡长)。

(二)村级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各村总支书记担任村级级“河长”。

六、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乡级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村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乡党委、乡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每月进行一次河道巡查工作

3.村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

(6)服从乡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11)每月进行三次河道巡查工作。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

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乡河长办、乡水利水电服务中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乡自然资源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乡党政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村级河长要根据抽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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