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政发【2022】49号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天阁乡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站所、部门
《攀天阁乡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天阁
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攀天阁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
攀天阁乡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规范农村供水水价及水费收缴管理,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水农〔2019〕2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9〕27号)《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水发〔2020〕22号)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维政办发〔202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收取水费是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在多次重要会议上强调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在2019年召开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上,水利部鄂竟平部长对做好水费收缴工作划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州、县各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切实把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兴水方针和水利工作总基调的重要抓手,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工作总基调,按照水利部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以水费收取作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改革的“牛鼻子”,完善水价管理办法、水费收缴和工程运行补贴机制,努力实现“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供水工程效益持续发挥。
(二)基本原则
1.使用者付费。树牢用水必须缴费的意识,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水费,引导群众树立“水是商品、用水交费”意识,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都要收取水费,所有用户都要缴纳水费。
2.合理收益。在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和依法计税的基础上,取得合理收益。
3.公平负担。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计量收费,多用多交少用少交。
4.节约用水、分类计价。坚持节水优先,树牢“水是资源,必须节约”的理念,加强节水宣传,引导群众珍惜和保护饮水资源,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实行阶梯水价或两部制水价,按计量收费,对满足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以外超出一定量的用水,加收超定额水费,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5.集中收缴、使用公开。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水费由水管员集中收缴。水费专项用于原水费、年运行维护管理费、水质定期检测费等与供水直接有关的费用支出,不得挪为他用。水管员要定期向村民公示水费收支情况,承包经营的承包合同与承包经费须向村民公示,做到水费收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建管并重、协调推进。按照“建管一体化”的要求,聚焦“建得好,改得好,管得好”的总目标,既加大投入,又强化监管,既明确目标,又解决路径,创新运行管理模式,落实好“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我乡农村供水水价及水费收缴工作,规范农村供水管理,特成立攀天阁乡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和 进 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
副组长 : 李冠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 : 孙筱睿 乡水管站
赵应宏 乡水管站
和 凡 皆菊村党总支书记
李玉阳 美洛村党总支常务副书记
和跃远 嘎嘎塘村党总支书记兼村主任
次林培楚 岔枝洛村党总支书记
董 剑 工农村党总支书记
朱易仙 安一村村委会主任
陈 坤 新华村党总支书记兼村主任
梁珊珊 新乐村党总支常务副书记
和正华 皆菊村村委会主任
和建光 美洛村村委会主任
高丽军 工农村村委会主任
李卫平 新乐村村委会主任
李秀书 岔枝洛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水管站,由李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应宏、孙筱睿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与上级及各成员单位衔接相关事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攀天阁乡农村饮水工程及水费收缴基本现状
(一)工程分布广,管理滞后。攀天阁乡饮水安全工程共涉及106个村民小组,工程分布广,长期以来,受重建轻管思想的影响,工程管理工作没有得到重视,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报酬低,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大部分水利设施只有在损毁严重、不能运行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抢修,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快,工程效益难以发挥;
(二)饮水工程水价机制不够完善。长期以来未形成水是商品的观念,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率低,且未形成大规模的水费收缴模式,特别是水利工程供水长期习惯于无偿用水,没有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对水价及时进行调整,公益性水利没有建立起必要的补偿机制,缺乏正常的更新改造资金渠道和稳定的维修经费来源,导致水利工程老化失修,节约用水很难落到实处。
(三)用水严重浪费、水资源短缺。是制约当前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的主要矛盾在于水价过低,管养不到位,运行管理经费缺乏。水价是调节水供求关系、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最有力的经济杠杆,制定合理的水价制度和水费收缴机制,是解决农村供水工程管养问题的根本举措。为此,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保障工程长效运行,十分必要和紧迫。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全部收费。
(二)进度安排
2022年5月底前,制定乡级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2022年6月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100%,水费收取率达到95%以上;2022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到100%。
五、重点任务
(一)结合实际,制定水价制度
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集中供水工程均实行政府指导综合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定价,水价应能覆盖成本,企业化运行的工程还应适当考虑利润。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已安装水表计量的则按照县发改局定价标准实行计量收费,对暂无安装水表计量的工程,按照6元/户/月收取。其中5元作为水管员工资,1元作为维修费用。
根据《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导则》(团体标准TJSGS XXX--2020)标准,全县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分类定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采用“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式水价,基本水价宜按补偿供水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和50%修理费的原则制定;非居民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采用“计量水价”和阶梯式水价;阶梯式水价分三级实施,按0.5:1:1.5计算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具体价格组成:超过计划指标50%以内的按现行水价的0.5倍加收,超过50—100%的按行水价的1倍加收,超过100%的按现行水价的1.5倍加收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固定水价月供水成本与人口数(或户数、牲畜数量)计算。
(四)加快农村饮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
我乡农村饮水工程计量设施设备较薄弱,需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工程计量设施建设,8月底配合县级部门完成全乡农村饮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
(五)落实落细水费收缴
各村要根据时间节点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村级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计划,逐村、逐个工程明确收缴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农村供水工程要实行“一户一表”,实现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到户,扎实做好水费收缴基础工作。各村水费收缴计划于每年1月中旬前报乡水管站备案,乡水管站要根据各村报备的水费收缴工作计划表,以乡为单元,制定全乡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计划表,并向维西县水务局进行报备。
(六)强化水费监督管理
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水价、水费公示制度,由水管员每季度或每半年按时公开水价标准、收支情况,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防止乱加价、乱收费。要充分发挥乡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水费的使用监督,防止乱挪用、乱开支,切实将水费使用在供水生产、经营及工程运行维护上。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水费收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水费收缴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各村委会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推进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工作。负责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取工作方案并督促实施。
(二)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拥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产权的供水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运营企业和村级组织等)要落实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正常供水。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创新运行管理机制,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经营模式,鼓励地方政府将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和供水服务整体打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投资入股等方式,引进专业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召开各种会议,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要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具有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的水情教育,引导农户树立节水观念和节水意识,增强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强化监管与问责。乡政府水管站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管和督导。对工作不力、渎职失职的,协同纪委采取责令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追责问责,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七、推进措施
(一)建立落实水费收缴及运行管理工作机制。要按照水费收缴工作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水费、用水户全面缴水费的目标。农村供水工程实行“一户一表”,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要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的基础上,鼓励所有农村用水户节约用水。
(二)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政策有效落实。要及时修订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好国家农村饮水安全用电、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降低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成本。在积极落实上级维修养护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要将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促进工程良性稳定运行。
附件:1.维西县农村供水到户价格表;
2.维西县阶梯水价加价表。
附件1
维西县农村供水到户价格表
用水类别 | 综合平均价格(元/m³) | 居民生活用水(元/m³) | 非居民用水(元/m³) | 特种行业用水(元/m³) | 居民生活用水(元/户•月) | |
自来水供水价格 | 现行价格(元) | 0.86 | 0.5 | 0.9 | 1 | 9 |
水资源费 | 现行价格(元) | 0.2 | 0.2 | 0.2 | 0.2 | - |
到户终端供水价格 | 现行价格(元) | 1 | 0.7 | 1.1 | 1.2 | 9 |
附件2: 维西县阶梯水价加价表 | ||||||
用水类别 | 到户终端供水价格(元/m³) | 供水基数(m³) | 加价范围及加价比例 | |||
执行原价 | 加价50% | 加价100% | 加价150% | |||
居民生活用水(元/m³) | 0.7 | 20 | 20m³ | 20≥30 | 30≥40 | 40> |
非居民用水(元/m³) | 1.1 | 30 | 30m³ | 30≥40 | 40≥50 | 50> |
特种行业用水(元/m³) | 1.2 | 30 | 30m³ | 30≥40 | 40≥50 | 50> |
1、居民生活用水执行范围: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学校、非盈利性的医疗机构、敬老院、养老院、孤儿院、消防用水和社会福利单位用水。
2、非居民用水执行范围:①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科研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新闻出版、文体活动场馆、园林绿化、环卫环保(含公厕)等;②工矿企业、工业园区、交通运输及农、林、渔业等用水;③商业贸易、餐饮服务业、旅店业、旅游业、娱乐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价机构、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建筑施工、加工业、邮电通讯等经营服务性行业用水。
3、特种行业用水执行范围:包括桑拿、洗头、洗脚、美容美发等特殊服务行业和洗车业用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