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0X925742/202200448
文  号
登政发〔2022〕63 号
来 源
维登乡
公开日期
2022-10-29
​维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登乡 2022 年 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9 05:26     浏览次数: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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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登乡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 :

   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通知,为全面落实 2022 年农房 抗震改造工作,现将《维登乡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维登乡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乡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 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维政办发〔2022〕81 号)《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维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维西县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维住建发〔2022〕14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 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 务完成后的 5 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 震改造,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 全需求,持续提升我乡农房抗震能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实际行 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1.对全乡范围内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全面 排查,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重点对 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 困人员,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 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 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 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用于 8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 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在农房抗 震改造实施过程中,要把农户用电线路、消防安全同步纳入 改造项目当中,并进行竣工验收。 (二)不符合纳入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改造对象: 1.在农村一户多宅且均为安全住房的农户;一户多宅且 有一宅为安全住房的(一户多宅且均存在安全问题的农户, 只能提升改造一宅)。 2.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户。 3.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 的。 4.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 改造范围。 5.2019 年实施过住房达标项目的农户不再重复实施,2020年及2021年实施过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 (三)改造任务数及资金 2022 年上级下达维登乡改造任务数为 180 户(包含正在 实施的动态监测 16 户),计划户均 1 万元/户。经过 8 月、9 月住建局专家组的排查,共排查出 188 户,其中农房抗震改 造实施户数为 172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实施户数为 16 户。各村实施计划为北甸村 42 户(农房抗震 41 户、住房动 态新增危房改造 1 户)、小甸村 23 户(农房抗震 22 户、住 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1 户)、山加村 4 户(农房抗震 4 户)、 新农村 9 户(农房抗震 9 户)、维登村 14 户(农房抗震 13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1 户)、富川村 74 户(农房抗 71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3 户)、新化村 9 户(农 房抗震 7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2 户)、箐头村 11 (农房抗震 5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6 户)、妥洛村 2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2 户)。资金由县住建局结合实 际统筹安排,项目实施完成后上报住建局由住建局统一拨付 资金。 (四)时间要求 列入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的农 房,已按照要求在 2022 9 月底完成入户排查和“一户一 方案”的制定工作, 2022 10 月全部开工,2022 11 30 日前完成竣工及验收工作,12 20 日前完成资金兑付,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保障措施(一)认真执行实施方案 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 施方案,根据各村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改造任务到 户。 (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 各村要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 行线上和线下动态监测,线上及时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 台”农村危房改造服务的受理,线下组织村干部加强动态巡 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改造。根据各自职责,严格 执行“农户自愿申请—三级核查—三级公示—三级审核”对 象确认程序,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 象,切实做到“不错不漏”。 (三)建立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 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档案,实 行一村一汇总的管理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 务分配结果和完成情况要在村委会、乡人民政府进行公示, 由各村将各类资料及照片等统一造册存档。各村、乡职能部 门在建立并保存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户纸质档案 的基础上,要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 统。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完成后,及时将工程实施、 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存入农户档案。 (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1.补助标准。要统筹使用下达的资金,坚持农户自筹为 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支持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并依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并结合实际, 按照县级的实施方案及“一户一方案”实施,实际改造工程 量必须大于补助金额。本次户均计划下达补助资金为 1 万元 /户(参考标准:加固改造最高补助 0.8 万元/户;因灾(火 灾、地质灾害等)至危,并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加固改造 的农户最高补助 1.5 万元/户、进行拆除重建的农户最高补 2.75 万元/户),补助资金在验收完工后由县级统筹拨付 至农户“一卡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补助,不搞“一 刀切”。 2.建设标准。要坚持保障居住安全,引导农户量力而行、 尽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更不能因建 房过度负债而返贫。对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 原则上 1-3 人户在 30-60 平方米,3 人及以上户人均不低于 13 平方米、不高于 18 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 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 人及以下农户增加 6 平方米;3 以上农户增加 9 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乡职 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在设计上预留垂直或水平扩建接口,做 到满足农户扩建需求。 (五)采取适宜改造方式。 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选用切合实际的改造方式。农村 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主要为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 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或采取聘请农村建筑工匠(施工队伍) 等方式建设,控制造价,降低农户的改造成本。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 (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本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采用自建方式实施, 由农户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落实《“农村自建房安 全常识”一张图》,提高农民群众建房安全意识,提升农房 质量安全和建房品质。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后的房 屋要达到抗震设防安全基本要求,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 安全。各村、乡职能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 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 督,每户施工中到场指导不少于 2 次,并建立台账。组织人 员定期对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农村危房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 3 次, 其中基础验槽、砌体工程、楼板浇筑 3 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 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存档;农房抗震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 4 次,其中基础施工、钢筋混凝土地圈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或框架柱箍筋、楼板浇筑 4 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建立台账 并拍摄照片存档。村(居)委会要安排相关村干部协助管理, 加强工程进度跟踪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国土资源和村镇 规划中心要适时对改造户施工建设情况开展抽查评价,对进 度缓慢或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督办、指导整改和通报批评。 (七)强化改造竣工验收。要坚持质量安全原则,严格 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分批进行, 把好质量安全关。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要贴挂农村危房改造 安全标识牌,同时积极引导农户搬迁入住,落实好建新拆危。在指导农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要严 格执行《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云南省 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云南省农村危房改 造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 方案》《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工作指南(试 行)》等要求,按照已确定的加固改造方案和新建要求标准 进行施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后,由国土资 源和村镇规划中心牵头,按照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村两 委、建设主体(农户)、施工单位(工匠)及专业技术人员 等进行综合验收,逐户、逐项对照竣工验收内容进行全面验 收,并签字盖章确认。 (八)加大建筑工匠培训和监管力度。要继续加大乡村 建筑工匠培训,制定乡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突出房屋施工 技术、建筑抗震构造措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 方面培训,将《云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教材》、《云南省 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农村自 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等作为培训教材,帮助提高农村建 筑工匠质量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并结合农村工匠所建农房 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制定实施相关奖惩制度,切实提高乡村 建设工匠建筑施工水平,保障农房质量安全。建筑工匠信息、 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竣工验收质量安全资料等纳入危房改造 农户档案。 (九)严格农房建设审核,加强风貌引导。国土资源和 村镇规划中心要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加强农村建房联审联批。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重建房屋不得乱占耕地, 原则上依法依规原址拆除重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按规定 报批,同时签订协议,承诺在新房建成入住后拆除原危旧房 方可建设。在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中,要认真落实推广《云 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结合当 地实际提炼风貌要素清单作为审核和验收标准依据,编制符 合本土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农房建筑图集,免 费提供给村民使用,引导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 1.县级 2022 年的资金和任务已下达,不同于往年的绩效 目标,今年下达资金的同时,参照财政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的做法,分乡镇下达绩效目标,明确各乡镇今年农村危房 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的计划任务,年底县级部门将按此任务 对我乡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下年度资金分配。 2.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要严格按 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兑付,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 群众身上。加快资金支出兑付进度,结合农户改造进度和施 工情况,按照最高至补助款的 50%的比例提前拨款,提前支 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持改造农户备工备料和保障正常 施工,剩余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足额 兑付。 3.2021 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完成验收兑付的, 按照一卡通回头看整改要求时限完成相关整改。2022 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力争2022 12 月底完成支 出和兑付。 4. 在完成下达任务数的前提下,若有结余资金按原渠 道归还。结余资金及预留资金使用办法:一是用于新增动态 监测户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二是调剂各村农房抗 震改造项目资金;三是在完成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的前提下 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 续支持)项目。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执行工作进度一周一 通报、一周一研判制度,按时高质量填报周报进度。每周周 五前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进度、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措施等情况报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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