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登乡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 :
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通知,为全面落实 2022 年农房 抗震改造工作,现将《维登乡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维登乡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乡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 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维政办发〔2022〕81 号)《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维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维西县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维住建发〔2022〕14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 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 务完成后的 5 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 震改造,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 全需求,持续提升我乡农房抗震能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实际行 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1.对全乡范围内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全面 排查,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重点对 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 困人员,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 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 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 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用于 8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 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在农房抗 震改造实施过程中,要把农户用电线路、消防安全同步纳入 改造项目当中,并进行竣工验收。 (二)不符合纳入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改造对象: 1.在农村一户多宅且均为安全住房的农户;一户多宅且 有一宅为安全住房的(一户多宅且均存在安全问题的农户, 只能提升改造一宅)。 2.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户。 3.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 的。 4.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 改造范围。 5.在 2019 年实施过住房达标项目的农户不再重复实施,2020年及2021年实施过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 (三)改造任务数及资金 2022 年上级下达维登乡改造任务数为 180 户(包含正在 实施的动态监测 16 户),计划户均 1 万元/户。经过 8 月、9 月住建局专家组的排查,共排查出 188 户,其中农房抗震改 造实施户数为 172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实施户数为 16 户。各村实施计划为北甸村 42 户(农房抗震 41 户、住房动 态新增危房改造 1 户)、小甸村 23 户(农房抗震 22 户、住 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1 户)、山加村 4 户(农房抗震 4 户)、 新农村 9 户(农房抗震 9 户)、维登村 14 户(农房抗震 13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1 户)、富川村 74 户(农房抗 震 71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3 户)、新化村 9 户(农 房抗震 7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2 户)、箐头村 11 户 (农房抗震 5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6 户)、妥洛村 2 户(住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 2 户)。资金由县住建局结合实 际统筹安排,项目实施完成后上报住建局由住建局统一拨付 资金。 (四)时间要求 列入 2022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的农 房,已按照要求在 2022 年 9 月底完成入户排查和“一户一 方案”的制定工作, 2022 年 10 月全部开工,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竣工及验收工作,12 月 20 日前完成资金兑付,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保障措施(一)认真执行实施方案 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 施方案,根据各村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改造任务到 户。 (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 各村要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 行线上和线下动态监测,线上及时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 台”农村危房改造服务的受理,线下组织村干部加强动态巡 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改造。根据各自职责,严格 执行“农户自愿申请—三级核查—三级公示—三级审核”对 象确认程序,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 象,切实做到“不错不漏”。 (三)建立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 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档案,实 行一村一汇总的管理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 务分配结果和完成情况要在村委会、乡人民政府进行公示, 由各村将各类资料及照片等统一造册存档。各村、乡职能部 门在建立并保存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户纸质档案 的基础上,要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 统。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完成后,及时将工程实施、 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存入农户档案。 (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1.补助标准。要统筹使用下达的资金,坚持农户自筹为 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支持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并依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并结合实际, 按照县级的实施方案及“一户一方案”实施,实际改造工程 量必须大于补助金额。本次户均计划下达补助资金为 1 万元 /户(参考标准:加固改造最高补助 0.8 万元/户;因灾(火 灾、地质灾害等)至危,并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加固改造 的农户最高补助 1.5 万元/户、进行拆除重建的农户最高补 助 2.75 万元/户),补助资金在验收完工后由县级统筹拨付 至农户“一卡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补助,不搞“一 刀切”。 2.建设标准。要坚持保障居住安全,引导农户量力而行、 尽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更不能因建 房过度负债而返贫。对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 原则上 1-3 人户在 30-60 平方米,3 人及以上户人均不低于 13 平方米、不高于 18 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 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 人及以下农户增加 6 平方米;3 人 以上农户增加 9 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乡职 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在设计上预留垂直或水平扩建接口,做 到满足农户扩建需求。 (五)采取适宜改造方式。 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选用切合实际的改造方式。农村 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主要为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 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或采取聘请农村建筑工匠(施工队伍) 等方式建设,控制造价,降低农户的改造成本。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 (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本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采用自建方式实施, 由农户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落实《“农村自建房安 全常识”一张图》,提高农民群众建房安全意识,提升农房 质量安全和建房品质。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后的房 屋要达到抗震设防安全基本要求,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 安全。各村、乡职能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 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 督,每户施工中到场指导不少于 2 次,并建立台账。组织人 员定期对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农村危房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 3 次, 其中基础验槽、砌体工程、楼板浇筑 3 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 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存档;农房抗震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 4 次,其中基础施工、钢筋混凝土地圈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或框架柱箍筋、楼板浇筑 4 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建立台账 并拍摄照片存档。村(居)委会要安排相关村干部协助管理, 加强工程进度跟踪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国土资源和村镇 规划中心要适时对改造户施工建设情况开展抽查评价,对进 度缓慢或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督办、指导整改和通报批评。 (七)强化改造竣工验收。要坚持质量安全原则,严格 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分批进行, 把好质量安全关。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要贴挂农村危房改造 安全标识牌,同时积极引导农户搬迁入住,落实好建新拆危。在指导农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要严 格执行《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云南省 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云南省农村危房改 造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 方案》《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工作指南(试 行)》等要求,按照已确定的加固改造方案和新建要求标准 进行施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后,由国土资 源和村镇规划中心牵头,按照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村两 委、建设主体(农户)、施工单位(工匠)及专业技术人员 等进行综合验收,逐户、逐项对照竣工验收内容进行全面验 收,并签字盖章确认。 (八)加大建筑工匠培训和监管力度。要继续加大乡村 建筑工匠培训,制定乡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突出房屋施工 技术、建筑抗震构造措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 方面培训,将《云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教材》、《云南省 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农村自 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等作为培训教材,帮助提高农村建 筑工匠质量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并结合农村工匠所建农房 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制定实施相关奖惩制度,切实提高乡村 建设工匠建筑施工水平,保障农房质量安全。建筑工匠信息、 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竣工验收质量安全资料等纳入危房改造 农户档案。 (九)严格农房建设审核,加强风貌引导。国土资源和 村镇规划中心要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加强农村建房联审联批。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重建房屋不得乱占耕地, 原则上依法依规原址拆除重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按规定 报批,同时签订协议,承诺在新房建成入住后拆除原危旧房 方可建设。在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中,要认真落实推广《云 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结合当 地实际提炼风貌要素清单作为审核和验收标准依据,编制符 合本土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农房建筑图集,免 费提供给村民使用,引导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 1.县级 2022 年的资金和任务已下达,不同于往年的绩效 目标,今年下达资金的同时,参照财政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的做法,分乡镇下达绩效目标,明确各乡镇今年农村危房 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的计划任务,年底县级部门将按此任务 对我乡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下年度资金分配。 2.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要严格按 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兑付,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 群众身上。加快资金支出兑付进度,结合农户改造进度和施 工情况,按照最高至补助款的 50%的比例提前拨款,提前支 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持改造农户备工备料和保障正常 施工,剩余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足额 兑付。 3.2021 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完成验收兑付的, 按照“一卡通”回头看整改要求时限完成相关整改。2022 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力争2022 年12 月底完成支 出和兑付。 4. 在完成下达任务数的前提下,若有结余资金按原渠 道归还。结余资金及预留资金使用办法:一是用于新增动态 监测户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二是调剂各村农房抗 震改造项目资金;三是在完成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的前提下 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 续支持)项目。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执行工作进度一周一 通报、一周一研判制度,按时高质量填报周报进度。每周周 五前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进度、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措施等情况报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