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民营医院、各诊所: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医疗秩序,打击和治理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医疗乱象,促进我县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各医疗卫生机构遵照执行。
附件:维西县医疗服务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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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医疗服务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医疗秩序,打击和治理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医疗乱象,促进我县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专项治理范围:全县共有4家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中藏医院;10家乡镇(中心)卫生院;5家民营医院:维西福星医院、维西惠民医院、维西天和中医院、维西诚成医院及迪庆慈仁医院(属州管精神病专科医院);27家个体诊所(其中2家为医疗美容诊所)。
三、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云芳 县卫健局书记 局长
副组长:张键伟 县卫健局副长
成 员:李晓娟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熊韶伍 县卫健局基层股股长
余永珍 县卫健局中(藏)医药管理股股长
李林陈 县卫健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长
和维丽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全县医疗服务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开展,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并督促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医管股,张键伟任办公室主任,小组成员根据职责负责相关工作任务。
四、工作组:
何江波 维西县人民医院院长
蜂志军 维西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戴青山 维西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益华 维西县中藏医院院长
李欣骏 保和镇卫生院院长
李红盛 永春乡卫生院院长
赵卫平 白济汛中心卫生院院长
蜂亚红 康普乡卫生院院长
张 严 叶枝中心卫生院院长
游良磊 巴迪乡卫生院院长
云绍花 塔城中心卫生院院长
马志军 攀天阁乡卫生院院长
李 靖 维登乡卫生院院长
张景弼 中路乡卫生院院长
和志斌 维西福星医院院长
何本初 天和中医院院长
李仁章 维西惠民医院负责人
孔令佳 诚成医院负责人
张 良 迪庆慈仁医院负责人
工作组职责:建立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执业的行为,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积极督促落实本机构整改措施。
五、重点任务清单
1.依法严厉打击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
2.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转让、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师执业证书》;
3.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体检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等)等违法违规行为。
4.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医疗美容、妇产(妇科疾病和“两非”)、口腔、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血液透析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黑诊所”和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
6.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特别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院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行为。
7.严厉打击“两非”,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乱象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87-8626512 0887-862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