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0X925742/202300488
文  号
登政发﹝2023﹞3号
来 源
维登乡
公开日期
2023-06-27
维登乡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7 17:04     浏览次数: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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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历来是我乡火灾易发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于关河南安阳“11·21”特大火灾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教训,全力抓好各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牢牢守住消防安全底线,乡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聚焦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攻坚,深入巩固消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抓大防小、标本兼治,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 群死群伤火灾,有力稳控全乡火灾形势,以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村要切实把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坚持行业治理。各站所部门要加强行业领域消防管理 和火灾防范,督促列管领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火 灾隐患跟踪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辅助开展检查,帮助解决技术性复杂性难题。

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推行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 坚持群防群治。各村要加强属地管理、健全完善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村日常管理工作和社会治 理综合治理平台,做好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建立社区火灾隐患整治“吹哨人”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纠治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 重点任务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由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按照“谁主 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属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具体抓落实。

(一)加强农村自建房火灾隐患整治。各村要结合本辖区冬春季火灾特点,认真分析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层层动员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开展村(居)民住宅特别是连片及少数民族村寨、群租房和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各村(居)委会要落实“三个一 ”活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火灾防范重点和难点,制定改进工作措施。开展一次入户宣传教育,对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和 指导村民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易燃可燃物堆垛物。开展一次隐患排 查整治,深入每一户开展隐患检查排查,督促村(居)整改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违  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和“三堆”等问题,对重点不放心场所重点、多频次检查。

(二)落实“四名一文一传”风险隐患整治。各村、各相关站所部门要持续深化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整治改造专项行动,牵头制定实施整治改造提升计划,指导有关单位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组织开展冬春季“四名一文一传”和博物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健全评估预警、定期会商、联合  执法等工作机制,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

(三)开展物流仓储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站所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及辖区内储存、囤积货物的仓储、物流企业,以及快递公司存储、分拣、寄存货物的各类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中转储运站等,着力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反“五距”标准堆放货物、占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增设夹层、破坏防火分隔、违规变更功能格局,未调 整完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定专人跟踪 落实整改,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力量建设,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四)开展商场集贸市场隐患排查治理。市场监管理等站所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及辖区内商场、市场、集 贸(农贸)市场,着力整治违反“五距”标准堆放货物、占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增设夹层、破坏防火分隔、违规变更功能格局,整治消防设施为保持完好有效、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力量建设,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五)加强燃气使用领域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国土和城乡镇规划中心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单位针  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单位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住建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企业和经营店的监管,督促燃气企业加强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定期开展燃气消防安全检查。

(六)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各行业站所部门要充分认识畅通消防车通道的重要性,深化开展“生命通道”攻坚治理。督促各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一是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二是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 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 公示。三是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四是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五是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 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六是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 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七是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屡教不改的,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移交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机关查处。

(七)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站所部门要广泛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活动,消防、国土和乡镇规划中心、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等部门要对全乡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按照职责划分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突出外 墙保温、消防水源、防火封堵等方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 “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重点排查整治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畅通。生产、储存、经营和住宿 场所是否分开设置或者进行有效防火分隔、设置单独疏散通道。 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场所建筑物周围是否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棚、房。场所负责人是否掌握“ 一懂三会”内容(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规范。是否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八)开展电气领域安全治理。深化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要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行为,严查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行业管理,严 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站所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的电气产品。

(九)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治理。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属于消防验收(备案)范围的,国土中心、政府专职消防站要加快推进安置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属于消防验收(备案)范围的,要采取专家检查、技术指导等方式,集  中整治突出问题,凡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综合治理,限期整改。各村要加强安置区消防力量建设,加快推进800人  200户以上安置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安置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值守巡查,有效提升处置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其他行业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安全。

 

四、 工作安排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各村、各行业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25日前。各村、各有关站所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及时进行约谈提示、挂牌督办,切实督促相关站所部门和单位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31 日前。各村、各站所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分析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 保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安委办(消防救援站)。各村要对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消防救援站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2022年12月10日前,各村、各站所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本地区、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将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性问题,纳入乡村振兴、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以及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办查办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村、各有关站所部门要突出精准执法, 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实行全覆盖排查检查。要抓住单位主要  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  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  清单,督促单位照单整改、照单销账;隐患问题突出的,上报上级相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行业站所部门要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动态掌握所管行业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要分类组织开展高层 建筑、仓储物流、文物古建筑、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基层消防治理等场所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分类试点、打造样板、引领带动,全面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五)严格跟踪问效。乡消委会要定期对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并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必要时借助专家力量参与,切实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警示、挂牌、曝光等手段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将提请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进行处理。

各村,乡直站所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驻乡企业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动员部署情况、一名联络员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承诺书,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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