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护工作,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聘请护河员的函》(维水函〔2021〕15号),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巡河护河员)22人已于8月1日正式上岗,为了更好的推进工作,经水务局研究决定按属地原则各涉及乡镇对
其巡河护河员进行日常管理,根据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具体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月对巡河护河员打考勤,巡河护河员巡河次数每周不低于两天,每月不低于八天;
二、收集、整理、保存巡河员上传的相关问题图片资料;
三、每月25日前收集整理巡河员工作照一张报送水务局巡河河湖员管理人员处,图片要求用水印相机进行拍摄,图片中要有巡河护河员本人、姓名、时间、地点;
四、按照《维西县巡河护河员工作规范及职责》对巡河护河员进行日常管理;
五、对巡河护河员巡河过程中上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
理,如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水务局;
六、配合水务局完成相关检查、考核、申报等工作。
水务局巡河河湖员管理人员:和甜月(联系电话:0887-8628132、8628882)
附件:1、维西县水务局永春河、腊普河流域巡河护河员乡村公益岗位人员花名册
2、巡河护河员考勤表
3、维西县巡河护河员工作规范及职责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