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20家砂厂:
根据2021年9月29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河道采砂经营模式为统一经营模式,即将规划内的采砂点打捆后,依法依规进行出让,由第三方统一运营,为使我县河道采砂新老模式过渡衔接顺畅,县域内项目建设所需砂石料供应不断链,为20家采砂厂在过渡期内消化部分现存砂石毛料,同时为加工砂石毛料提供依据,经政府常务会议第65次会议研究后同意,从2021年11月1日起,20家采砂厂均可以继续加工堆料场内的现存原砂石毛料。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从2021年11月1日起,20家采砂厂均可以继续加工堆料场内的现存原砂石毛料;
2、加工期间任何机械设备不得进入河道内进行开采作业,否则将按非法采砂追究其相应责任;
3、各采砂厂禁止扩大规模,严格按照规范加工、排放,加强厂区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配合好水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做好砂厂现存砂石毛料、成品料、机械设备、采砂范围情况等测绘锁定工作;
5、停止加工堆料场内的现存砂石毛料时间将另行通知,如其间加工完堆料场内的现存原砂石毛料,则立即停止厂内加工作业;
6、各乡镇按照属地原则做好监管工作。
维西县水务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