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47971J/202400437
文  号
维交发〔2023〕49号
来 源
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3-06-02
维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15:13     浏览次数: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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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所)、各建设项目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畅、安、舒、美、绿”的行车条件,切实保障我县交通领域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根据《维西县公路路域环境规范提升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在建项目    指挥部严格遵照执行:

一、施工过程中应当保障施工现场布局合理整洁,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施工垃圾需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外堆放材料、垃圾,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倒建筑垃圾及废料。

二、各在建项目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因赶工期、图方便等,出现擅自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施工过程中,要督促各施工企业使用履带式挖掘机等机械进场及作业期间,应用拖车拖运至工地。在卸车及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铺垫或包裹履带等措施,不得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公路上行驶。

四、项目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运输废料和施工材料时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不得将运料散落在路面上,对散落的运料应及时清除。运输工程中严禁超载超高,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

五、项目施工期间,需在施工区域前后设置施工警示标志,临水、临崖及挡墙开挖危险路段增加警示标志。

六、项目施工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拆除原有公路标志、标牌。

七、项目施工期间,不得违规占道施工、占用公路排水设施,未经许可不得穿(跨)越或者架设埋设管线及构筑物。

八、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未清扫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结算。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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