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社〔2020〕27号
县疾控中心:
根据维人社薪〔2019〕227号文件精神,现将你单位退休职工李向春同志(助理级)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38384.00元下达给你们,具体核定如下:
一、一次性抚恤金:37184.00元
二、丧葬补助费:1200.00元
以上两项合计:叁万捌仟叁佰捌拾肆元整(38384.00元)。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