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社〔2019〕70号
医疗保障局:
现将州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迪财社〔2019〕63号)下达给我县的2019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852万元(迪财社〔2019〕5号已下达5012.76万元,其中维西县参保人数141395人,分配标准:60.25元/人)安排给你们。如果相关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另行清算。
请将此款收入列入2019年“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工作。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