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5109/202000311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9-19
【信息公开】维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9 13:43     浏览次数: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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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财教〔2019〕33号

维西县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普通高中助学)的通知》(财科教2018〕127号)要求,现将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教育局(迪财教2019〕19号)文件下达我县的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5.6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表),此款支出列2019年“2050204-普通高中”预算支出科目。为管好用好资金,现将上级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2018年1月云南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学生数为基数,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测算,待2018-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核定后再根据各地学生人数重新核算资金。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州(市)共同承担。由于我省公共服务领域省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正在推进中,省以下资金分担比例将进行调整,本次仅下达中央资金,带我省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省级资金将按照新比例重新测算下达。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25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扶贫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教[2017]17号)要求,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确保学生数据真实、准确,并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活获得资助。各县市收文后务必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学校,并督促学校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四、收文后,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在 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支出进度目标值分别为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

附: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预算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1日


附:

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预算表

单位:人、万元

单位

学校数(2017年)

在校学生人数(2017年)

本次下达金额

维西县第一中学

1

100

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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