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特制定2024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守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维西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围绕改善民生和促农增收两篇文章,抓牢防止返贫预警监测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达到19198元。消除人均纯收入1.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一是加强常态化监测和预警。强化线上、线下双向协同监测体系,发挥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网格员的作用,强化部门预警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申报事项,对在省级年度监测线以下的农户和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认定为监测对象,坚决防止一兜了之、应纳未纳、体外循环。二是制定完善帮扶措施。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在10天内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并尽快落实帮扶措施。第一季度全面完成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年度收入下降户、连续两年收入下降户的增收措施制定、修订、完善工作。三是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至少落实1项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帮扶措施落实后及时在系统上进行标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义务教育方面,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保持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基本医疗方面,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筑牢医保“三重制度”保障防线(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持续推动60户农村危房改造、11户农房抗震改造,常态化开展住房安全排查整改,推动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饮水安全保障方面,认真落实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重点关注冬春旱情可能带来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不断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扶工作。持续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重点聚焦集中安置点,认真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农业产业项目,加强迁出地资产管理,加快迁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产业发展。加强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实现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集中安置区服务管理,推动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确保搬迁群众能发展、能融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志智双扶”促增收,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
4.抓牢产业发展带动乡村发展。严格按照中央衔接资金不低于65%、省级不低于53%的比例投入产业,围绕“一县一业”产业布局,重点支持联农带农机制稳定且带动作用较好的产业项目;加大农业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认真落实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政策,加强产业延链补链,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特色农产品就地销售、推动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每个村培养致富带头人5人以上,并适时通报表扬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认真落实消费帮扶政策,全县年度消费帮扶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深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深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培训力度及转移就业,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地就业相结合,以产业基地、以工代赈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群众就近就业渠道,提高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在3月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78万人的90%,4月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稳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兑现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稳岗补贴等,不断延长务工时长,提升转移就业质量水平,认真落实脱贫人口“两后生”教育及培训工作,脱贫人口“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及培训达率90%以上,完成职业教育后稳定就业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经营管理,加大衔接资金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4年实现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比例达到75%以上。要出台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办法,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工作,避免村集体经济收益趴账,切实增加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7.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规划和建设引领,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落地。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的短板。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落地落实,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洁、优美,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积极推进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年内完成2个示范村创建,抓点带面打造示范样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强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用,深入实施“润心工程”和“强基工程”,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推动“乡村振兴·积分超市”提质扩面行动,行政村积分超市覆盖率达到100%;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评比制、网格化、数字化等典型方式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深化沪滇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共建合作新篇章
9.做好沪滇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工作。一是加大对接汇报力度,加强智力支持、产业支援促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交往交流交融、文化教育支援等重点工作,年内完成1次高层互访,争取计划内上海支援资金5000万元以上;二是加强省内对口支援,积极与昆明、曲靖、玉溪和8个省属企业对接汇报,争取省内对口支援地区的帮扶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三是加强与挂联我县的央企和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沟通对接,推动省级定点帮扶单位落实“挂县包乡带村”责任,不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四是加强社会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到维西投资兴业,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五是加强驻村工作队跟踪服务管理,严格履行五项职责,着力提升驻村干部帮扶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多措并举,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10.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年度衔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水平。加大金融帮扶力度不断扩大小额信贷和“富民贷”规模,2024年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规模5750万元以上,“富民贷”贷款规模达到4000万元以上,全县涉农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商行、县农业银行,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加强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管理。一是加快项目推进,加强项目前期,1月底前完成除招投标外的所有前期工作;3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6月底实现项目全面开工建设;9月底前实现项目完工率在70%以上;12月底项目全部完工,完工率达到100%,并完成系统录入。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资金公告公示等相关规定。三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3月底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到25%以上;6月份达到50%以上,并全面完成沪滇对口支援培训项目;9月达到75%以上;12月份达到100%(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级各项目建设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2.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加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10月底前完成对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清查、移交登记,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全面梳理脱贫攻坚以来的产业帮扶项目,建立健全“四个一批”帮扶产业项目管理台账,确保信息台账与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经营性数据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综合分析帮扶产业发展现状、市场前景、困难问题,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的要求,有序规范和实施后续发展相结合,着力提升帮扶产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级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3.强化问题整改。一是做好省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销号清单,适时召开问题整改会议,加强跟踪督促,定期收集整理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按月报送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报告。二是继续做好国家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审计(第三轮)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审计要求,认真开展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真改实改,并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屡改屡犯。三是切实做好巡视巡察、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的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全面进行复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4.做好典型经验提炼。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以脱贫人口增收为主线,从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促增收、产业就业帮扶促增收、人居环境提升、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等方面,充分挖掘身边的典型,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全面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成效。各乡镇每个月上报一篇典型案例,各行业部门每个季度上报一篇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级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抓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精心谋划有效衔接的方法路径和重点举措,持续抓紧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二)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成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要求上来,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传承脱贫攻坚精神,始终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机制更趋完善、监测预警更加有效、政策保障更加有力、帮扶合力更加凝聚、脱贫攻坚成果更加牢固。
(三)强化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一切工作靠落实”和“一切工作落实到基层”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进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同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将每月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