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执法机制
为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进一步加强县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全县实际,现就消防车通道治理建立以下联合执法机制: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合惩戒、定期曝光的原则,县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全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治理、齐抓共管,健全完善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处体系。
二、工作职责
(一)消防救援机构职责。负责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定期对辖区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熟悉、测试并开展实地演练。
(二)公安交警部门职责。负责查处公共道路(含公路、城市道路,下同)上机动车因违法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小区内合理划分停车区域,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对小区内机动(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进行整治;对占道经营等导致消防车辆无法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工作机制
(一)案件移交机制
1.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居民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内部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留存违法行为证据并移交消防救援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查处。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告知公安交警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发现居民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内部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抓好整改的同时,应当及时留存违法行为证据并移交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
3.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或灭火救援行动中,发现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堵塞消防车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留存违法行为证据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4.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占道经营以及小区物管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用于划线停车导致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留存违法行为证据并移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二)联合执法机制
1.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交警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清理影响道路通行和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车辆、占道经营商贩,加强对事主警示教育,形成执法威慑力。
2.公安交警部门在重要路段巡逻执勤时,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防消联勤工作机制适时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夜间居民小区内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的管控和巡查,教育车主按规定停放车辆。
3.对于多次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单位,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将单位和个人信息推送至相关征信监管平台,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4.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占用消防车通道类违法行为且情况复杂、执法遇到阻碍、需综合处理时,应及时响应联动,合力惩处违法行为。
(三)信息共享机制
1.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交警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违法行为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共享。
2.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申请,提供交通管理信息平台中违法机车登记单位,个人等信息,方便其执法查处;要及时将道路封闭信息、改道信息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摸清本辖区有物业服务和无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底数,及时通报消防援机构。
4.消防救援机构要搜集汇总本地区消防车通道基本信息,及时抄告公安交警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四)违法曝光机制
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交警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针对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实行双向抄送,以三个部门的名义每月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型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并抄送当地宣传部门进行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近年来,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火灾扑救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全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民生需求、服务人民群众是相关执法部门的初心所在、使命所系,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交警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二)创新治理方式,强化社会自治。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交警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联合开展针对老旧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指导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弹性停、错位开放、潮汐停车机制和周边公共停车设施惠民停车制度;对于没有物业服务的老旧住宅小区,可指导引进专业停车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可联合文明办、综治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因地制宜建立本级的联合惩戒机制,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和隐患举报受理平台,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基层组织的监管作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自治管理。
(三)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机制顺畅。各部门应本着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协作。消防救援机构需要查询违法占道的机动车登记单位、个人等信息时,可直接通过拨打122由公安交警部门迅速查询后提供。公安交警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通过拨打96119,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