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2019年起到维西县人民政府挂职领导干部 6人,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6〕197号)精神,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经核实,享受在维县处级四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人员5人,其中3人挂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人为政府副县长,1人为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按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对其按照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管理、教育、考核,落实相应工作保障),按省政府及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函请县财政给予解决县人民政府挂职干部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合计70400元(2020年4人64000元及2019年8-12月1人6400元)为谢。
专此函达,盼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