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复〔2025〕37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上报的《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批准维西县公益性公墓收费定价方案的请示》(维发改发〔2025〕18号)收悉。经2025年4月21日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维西县公益性公墓收费定价方案(试行)》。
二、接文后,你单位要会同民政局等部门加强对公益性公墓收费的监督指导,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根据殡葬服务成本、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对公益性公墓收费指导价格进行调整,确保价格合理、科学。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