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任〔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按照维委〔2024〕76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8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文永军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李洪杰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 龙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王明显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孔 晖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彭 飞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王建明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方 靖 免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