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16241223/202500308
文  号
来 源
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9-26
迪庆州残疾人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发布时间:2025-09-26 10:15     浏览次数: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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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残疾人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迪庆州残疾人资助参保政策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动态新纳入救助对象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员进行分类资助。

1.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2.定额资助。

(1)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定额资助参保,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参保;

(2)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的,按照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参保;

()过渡期内未纳入农业农村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2024年定额资助45元,2025年按标准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4)除以上特殊人群外的城乡居民,按照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

具有多重身份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待遇享受时间

集中征缴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2月25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从次年1月1日开始。

非集中征缴期(当年3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政策

(一)普通门诊待遇

迪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为: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5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25%(州人民医院、各县市人民医院、和谐、民生、福星等二级医疗机构);

对各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中中藏医药〈含诊疗项目〉支付比例提高1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二)“两病”门诊待遇

迪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纳入门诊特慢病的糖尿病患者降血糖、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在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的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的降血压、降血糖用药,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使用集中带量采购降血压、降血糖用药的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1.门诊特殊病待遇。门诊特殊病共包含30个病种,迪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内计算一次起付线800元(脊髓性肌萎缩症等6种新增疾病起付线为1200元),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2.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共包含23个病种,迪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按病种实行限额支付,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单一病种的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5000元。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由基本医保基金单独支付,不与年度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四)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门诊

迪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时,扣除先行自付费用后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每种药每年须支付一次且只支付一次起付标准为1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谈判药的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分别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五)住院待遇

符合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六)大病保险待遇

符合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属于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残疾人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参保人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康复医疗保障水平,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等29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康复治疗每年最长可支付90天费用,超出治疗期后可自费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来源: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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