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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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保政发〔2021〕135号
来 源
保和镇
公开日期
2021-05-20
保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和镇河长制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21:18     浏览次数: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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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级河长、各村(社区)“两委”,镇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确保镇党委政府、镇总河长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加快推进清河行动和控源截污处理行动,促进永春河、二道河、头道河、

大水沟、洛爪河、拉多阁河等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保和镇河长制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保和镇河长制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附件:

保和镇河长制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为确保镇党委政府、镇总河长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加快推进清河行动和控源截污处理行动,促进永春河、二道河、头道河、大水沟、洛爪河、拉多阁河等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年4月至12月。

二、督导检查内容

1、各村(社区)清理河道河岸垃圾、清查污水直排、开展“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清河行动”开展情况;

2、镇村两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等。

三、督导检查方式

(一)“一对一”督导检查。由相关镇领导牵头,镇林工站、镇国土资源办、镇环保办、镇文化站、镇安监办、镇司法所、镇农业综合报务中心、镇水管站、镇维稳办、镇项目办、镇农技站等11个镇级部门,按照“一对一”要求,每个部门负责督导检查一个村(社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走访等方式,专题督导检查以“清四乱”“清河行动”和控源截污处理行动为重点的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镇河长办将定期通报“一对一”督导检查情况。

(二)巡查暗访。镇河长办安排专门人员,随机对“三项行动”及河(湖)水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巡查暗访,对重要的点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核查,及时通报巡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通报,确保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考核验收。2021年底,镇河长办将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四、督导检查要求

(一)实行问题台账管理。承担“一对一”督导检查行动的11个镇级部门要根据被督导检查村(社区)的“三项行动”方案,建立督导检查台账,实行台账管理。

(二)严格督导检查通报。承担“一对一”督导检查行动的11个镇级部门要严格要求按照督导检查内容和方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被督导检查村(社区)落实“三项行动” 情况、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反馈给相对应的镇级督导部门。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承担“一对一”督导检查行动的11个镇级部门及相关科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工作纪律,客观公正的开展“一对一”督导检查行动,帮助各村(社区)查找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动“三项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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