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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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保政发〔2021〕134号
来 源
保和镇
公开日期
2021-05-28
保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和镇河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21:15     浏览次数: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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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级河长、各村(社区)“两委”,镇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1年全镇河长制工作从“有名”走向“有实”再到“有能”阶段转变时期,为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快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保和镇河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保和镇河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

保和镇河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控制河道突发事件,减轻和消除河道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河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置工作,确保我镇河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编制原则。河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属地为主,就近应急”的原则开展工作。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六条河流水域受到较大面积污染或发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开展河道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河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依据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设置组织机构。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保和镇河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河道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指 挥 长:和剑元(保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飞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  洁(镇环保办主任)

         李吉生(镇水管站站长)

         何佳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毛文锋(镇安监站站长)

         魏  维(镇维稳办主任)

         和泽秀(镇民政所所长)

         子杨靖超(镇财政所所长)

         李益华(保和镇医院院长)

         钱  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保和派出所所长)和赵清(南路社区总支书记、主任)

         李志合(十字街社区总支书记、主任)

王  敏(白鹤山社区社区总支书记、主任)

芶  松(永宁社区总支书记)

         余文清(永宁社区主任)

杨秀玲(保和村党总支书记)

王友山(保和村委会主任)

余松英(兰永村党总支书记)

         黄小龙(兰永村委会主任)

         周  曦(永春村党总支书记)

         钱国繁(永春村委会主任)

         郜万里(拉河柱村党总支书记)

         和正武(拉河柱村委会主任)

         李春华(罗马村党总支书记)

         和世新(罗马村委会主任)

         和东杰(腊八底村党总支书记)

         蜂玉和(腊八底村委会主任)

         李晓刚(拉日村党总支书记)

         浩学辉(拉日村委会主任)

         李  燕(高泉村党总支书记)

         赵  平(高泉村委会主任)   

指挥中心设在河长制办公室,由河长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河长办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如出现人事变动,原则上由接替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及分管相应工作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2) 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河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的指示、命令;

2、发布河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处置命令,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3、收集、掌握、发布河道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4、负责指挥、调度各相关部门及社会等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决定对河道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将应急成员单位、部门的电话联络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话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二)装备保障。根据财力适当配置应急装备与器材,满足应急处理的需要。

(三)医疗卫生保障。与镇卫生院建立伤员救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四)治安保障。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提请派出所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五)物资保障。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六)经费保障。 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向县政府解决。

(七)社会动员保障。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志愿者援助救灾。

(八)技术储备与保障。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部门等科技人员支持。

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河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布应急措施,平时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普及基本常识、预防灾害常识。

(二)培训。按河道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三)演习。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岗位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竞赛演习,使人人掌握应急措施,做到临场不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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