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中心、办公室: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和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保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印
保和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根据《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维西县公安局维西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维森指办〔2022〕1号)文件要求,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间、成灾之前,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协助森林公安依法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镇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行动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组长由镇森防指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和剑元担任,副组长由镇森防指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和星求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刘国青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镇属各中心、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以防为主,严格落实各村民委员会防火责任,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火,筑牢防线。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构筑全民思想防线。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求效。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此次行动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严密组织、高度重视,确保此项活动深入开展,确保防火期森林草原火灾形势平稳。
(二)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4月至6月
第二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五、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督促各村(社区)逐步化解风险隐患,解决人为火多发频发的顽疾。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公园、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牧区所有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坡、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其他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他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其他专项行动内容。严查去冬今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对行动推进不力、重视不够、野外火源治理不力导致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启动约谈问责机制进行严肃问责。
(二)聚集重点发力。各村(社区)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把握特点规律。各村(社区)要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村规民约,实施依规治火、依规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采取超常规手段切实管住,管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等民俗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四)务求治理实效。各村(社区)要狠抓过程控制,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顶格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
(五)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份子,帮助违法犯罪份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敦促涉嫌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严惩。
(六)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各村(社区)要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控相关规定,深入调查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管理,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要加快“防火码”在隐患整改、火险预警、宣传警示等方面的深化应用试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实现“小码大用、一码多用”。
(七)严格依法查处。各村(社区)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抓好野外火源治理和森林草原火案查处工作,高火险期内,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一律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加强督导检查。镇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22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各村(社区)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
(九)加强信息报送。行动期间,请各村(社区)加强信息报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至保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