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印发了《白济汛乡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目前,我县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我乡农药市场,结合县级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白济汛乡人民政府组织起草了《白济汛乡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白济汛乡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白济汛乡人民政府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进行多方市场调查,进行修改完善。
三、制定意义
《白济汛乡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面整治农药市场,加强白济汛乡农药市场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为我乡农药市场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主要目标
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杜绝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农药行为,违法销售农药问题有效解决,农药案件查处率大幅提升,农药进销存台账进一步规范,农药数字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农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到2024年,农药经营许可办结率达100%,农药案件查处率大幅提升,农药进销存台账实现信息化监管,限制使用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制度全面落实。
五、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农药经营管理。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审核经营者技术、场所、管理等条件,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完善布局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从严控制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审批,依法严格落实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制度。加强经营培训指导,确保经营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农药经营行为,避免乱开方,防止乱用药。推动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构建经营场所、产品摆放、经营行为、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和废弃物回收等“六规范”模式,带动农药经营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二是加强农药质量监管。重点查处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农药、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通过举报、投诉、信访及媒体曝光等渠道,搜集违法行为线索,对问题企业、农药经营户及产品进行重点抽查。注重违法证据收集,认真查验和记录有关台账、产品检验、资金往来等凭证,查验农药标签二维码的真实性,掌握产品的来源去向,为问题农药查处提供有力证据。三是着力农药市场检查。认真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许可证载明的有关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经营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整治期间经营门店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违规销售禁用农药、“仅限出口”农药、假冒伪劣农药,是否超范围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着力检查是否规范建立进销存台账,特别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区域协助、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采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的方式,对违规经营行为,尤其是对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专供出口转内销等行为严厉查处。对于跨地区的农药经营违法行为,相关地区的农业农村部门要互通情况、协作查处。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切实净化农药市场。五是推进农药监管数字化。完善云南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经营台账上传、统计、执法监管和日常报表等功能,提高信息化、数字化监管能力。督促农药经营单位按要求建立进销存电子台账,严格落实台账定期上传制度,引导农药经营单位注册使用“云南农药数字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农药经营、执法等环节监管数字化。
六、创新举措
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销售假劣农药、禁限用农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目标任务;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做好农药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
八、下一步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白济汛乡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效率。保障农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白济汛乡人民政府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确保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不折不扣整治到位。